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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沙湾市人民医院”为地区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的公示

2023-12-11 17:13:35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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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见习规模。地区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46号)文件精神和《塔城地区关于开展地区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认定和评估的实施方案》,依据各县(市)申报和地区认定评估,“沙湾市人民医院”被地区认定为地区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共计5个工作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
    联系人:党明奇  韩敏生
    监督电话:0901-6223804,0901-6220170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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