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地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听取自治区、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切实将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水平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地区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运行。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通过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理论素养,确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树牢法治观念,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三是压实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一规划两纲要”精神,结合实际印发塔城地区“一规划两纲要”和地、县(市)法治建设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四是带动基层学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培训、座谈交流、总结学习经验等方式,不断强化学习效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工作方案》,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2600余册,编辑印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手册1.3万余册,确保党员干部学法全覆盖。
(三)坚持以科学立法促良法善治。加大对《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条例》(2023年制订)、《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保护条例》(修订)、《塔城市河流生态保护条例》(修订)的学习宣传和执行力度,积极配合做好自治区和伊犁州人大在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要领域立法调研、执法检查。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塔城地区关于切实做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研讨。
(二)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地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制度,坚决不予提交审议、印发,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坚决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行事项网上办理服务模式。指导办事群众和企业通过网上提出办件申请、网上提交电子资料,实现网上电子审批。二是有效利用地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规范“接诉即办”流程,在营商环境优化、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作用发挥日益突出。三是着力打通“跨省通办”隐性壁垒。设立“跨省通办”专窗,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各族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四是提升网上为民服务水平和应用能力。通过环节优化、流程再造、材料共享等措施,推行自治区18件“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目前,“新生儿出生”“公民婚育”等15个事项已上线。五是强化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完成全地区77个乡镇(街道)、195个村(社区)建设工作,为群众提供规范的政务服务。
(二)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一是优化配置和管理。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家门口”的高效。二是设置法律咨询窗口。根据群众具体需求指引到相应窗口办理具体法律业务,安排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做到对服务对象有问必答,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三是持续优化办证流程。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同时,公证机构开通网上咨询、网上预约,安排专人负责网上申办公证事项,为群众提供了便利。四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根据实际需要,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受理办理弱势群体的援助案件,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定出台《塔城地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等有关政策措施,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立足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认真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审查工作,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开展优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律师开展“靠谱营商 合规同行”法律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守法经营,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实现行业系统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定印发《塔城地区市场监管领域<“两轻一免”清单>适用规则》,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打造宽松便利、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开展行政赋权。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工作,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是严把行政执法“入口关”。严格落实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健全执法证件无纸化申领流程。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县(市)自查、地区抽查的方式,对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推动实现“案统一管、案统一办”,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定印发《塔城地区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方案》,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败诉率等作为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和党政机关负责人年度述法内容。
(三)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一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塔城地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实施办法>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检测。二是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学法普法。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地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意见》,把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纳入日常学习中,落实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和领导干部年底抽考制度。积极开展法治文化进乡村活动。将法治精神融入到文艺节目与为民办实事中,得到了群众广泛好评。三是深入推进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各行政村(居)均配备“法律明白人”,基层“五四三”法治文化阵地达到全覆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按要求达到全覆盖。目前,全地区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
五、加大源头预防力度,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
(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效衔接,探索推广建立“农牧民调解室”和个人品牌特色调解室,有效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居)、矛盾纠纷不上交”。(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科学编制《塔城地区2021—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各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持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全部设立法律援助机构。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属地和部门责任,建立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持续完善应急指挥平台。推进应急管理部门系统内数据共享、外部门数据互通,汇聚互联网和社会单位数据,依法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保障应急指挥中心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塔城地区应急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方案(试行)》,明确地委、行署分管领导为总带班领导,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带头严格落实带班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地区范围内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的统筹、协调以及前期应急指挥相关工作。
(四)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制定印发《塔城地区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力量投送协调保障方案》《地区应急管理局 、塔城机场航空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等文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制定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及时、规范组织解读及公开,方便公众理解,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守信践诺和政务诚信监管机制,对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形成监督合力,全面推动政务诚信建设。(三)持续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全力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法治政府,高标准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经济社会治理“一网统管”。
(四)坚持开展政府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印发省署督查工作要点等文件,对民生实事落实、项目建设、土地批而未供、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加快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五)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成立以地委书记为组长、行署专员为副组长的地区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塔城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问题逐个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进步,各方面工作持续规范,但是距离地委工作要求和各族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够强,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存在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法治人才队伍紧缺,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高,执法活动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可推广的特色亮点不多,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持续优化。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的安排部署和地委全面依法治地的工作要求,奋力推动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塔城、法治塔城。
塔城地区行署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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