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行署工作报告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地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地区人大工委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奋力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措施落实,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77.47亿元,增长5.2%;固定资产投资206.6亿元,增长25.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5.13亿元,增长3.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28亿元,增长19.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3.22亿元,增长23.86%;进出口贸易总额10.6亿美元,增长3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44元,增长2.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14元,增长6.5%;招商引资区外到位资金220.91亿元,增长42.85%。
(一)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步伐加快。积极探索实行“区区合一”管理模式,向试验区先行发展区授权赋能事项20项,推动试验区集中式管理、开放式运营、自主式开发、一站式服务。《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条例》正式出台并施行,试验区步入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发展“快车道”。试验区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累计开工建设项目444个,完成投资323.5亿元,其中先行发展区完成投资56.47亿元。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累计签约项目325个1617亿元,落地开工项目263个,到位资金349亿元。口岸经济发展迅速,巴克图口岸进出口货物34.56万吨,货值20.67亿美元,创开关以来最高记录,在全疆率先实现边民互市复市,巴克图口岸跨境电商出口实现零突破。
(二)农牧业发展不断壮大。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不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打造农牧业产业化集群。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18.85万亩,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粮食种植任务,粮食产量257.26万吨。农田基础设施持续改善,新建高标准农田32万亩。地区制种业加快发展,建设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作物制种基地29.61万亩。扎实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扩建以新疆褐牛、巴什拜羊等为主的良种繁育基地,全力打造畜牧业产业集群。全地区牲畜存栏426.8万头(只)、增长5.93% ,出栏375.4万头(只)、增长4.15%,肉类、奶类、禽蛋总产分别增长17.85%、26.48%和5.79%。
(三)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持续加强重点企业服务保障,及时为企业纾困解难,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全地区13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21亿元,增长14.7%;完成增加值75.13亿元,同比增长3.7%。持续加大企业培育盘活力度,研究制定《强化“小升规”企业培育意见》《“小升规”企业奖励办法》,16家企业完成升规入统,盘活“僵尸企业”28家。大力发展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纺织服装项目完成投资3.9亿元,吸纳就业人数4266人。建立重点“白名单”企业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工作机制,梳理确定地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37家,常态化开展“日监测、日调度”,“白名单”企业开工率100%。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辖区各油田企业生产原油341.01万吨,天然气7.68亿立方米。
(四)现代服务业稳步发展。深入实施旅游兴疆战略,沙湾市鹿角湾、乌苏市甘家湖沙漠公园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2个国家5A级、5个国家4A级景区创建工作有序进行。成功举办“英雄天山之路、大美乌苏独酷—浪漫篝火晚会”“裕民山花节”等特色节庆活动,推出了一批富有地域特色、拥有自主品牌、深受游客欢迎的本地知名旅游商品,全地区接待游客1018.2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0.71亿元。持续释放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成功举办首届地方产品交易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144场次,帮助企业增加销售额10.6亿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公共配送服务体系,全地区乡镇邮政快递实现全覆盖,完成网络交易额17亿元。
(五)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项目就是抓民生,抓项目就是抓稳定,抓项目就是抓经济”的发展理念,制定出台《2022年塔城地区“六重”清单》,聚焦项目关键环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加强用工组织和物资运输等要素保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全地区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66个,年度计划投资263亿元,完成投资206.6亿元,同比增长25.3%。
(六)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大对244户748人“三类户”帮扶力度,精准制定“一户一案”帮扶措施1149项,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抓好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实现脱贫人口就业1698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96%。加快乡村建设步伐,创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个、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突出抓好牧区环境卫生整治,累计清理生活垃圾6.75万吨,新建、整改农村户厕3039座、13350座,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全地区共发展庭院种植7.7万户、8万亩,带动户均增收1500元以上。
(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持续推进“乌-昌-石”“奎-独-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监管,全地区河流、水库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效明显,河湖长制、林长制全面落实,全地区河流、水库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水质优良比例100%,塔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6%。积极推动草畜平衡工作,根据草场面积核定载畜量,层层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积极引导推进农区集中人工饲养及规模化养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完成种草改良任务89.6万亩、营造林12.84万亩、防沙治理47.99万亩。
(八)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入。“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深入推进,地区“跨省通办”事项达到97项,县(市)事项达到112项,累计办理3.4万件次。在全疆率先推行“塔礼包”,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发放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私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实现企业开办费用“零成本”,已为新开办企业发放“塔礼包”23份。健全完善12345便民服务热线接诉即办机制,热线接通率、当场办结率、回访满意率均达到97%以上。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试验区投资建设发展公司组建成立,地区粮食集团、水务集团组建工作加快推进,全地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608.9亿元,增长12.5%;实现营业收入73.53亿元,增长36.5%。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468万亩。大力推进国有农牧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九)民生福祉不断增强。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加快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等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生活品质。就业成果持续巩固,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7.84万人次,新增创业4665人,创业带动就业6884人。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全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99.89%、98.85%、96.05%,实现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全覆盖。医疗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率、全科医生覆盖率均达到100%,完成全民健康体检58.83万人。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完善,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5%以上。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实施棚户区改造3300套,新建保障性住房4443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6个,各族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十)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政府系统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地委决策部署,把依法治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确保行署工作科学、规范、有效推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建议和提案91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关于2023年工作
(一)加快推进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始终坚持把试验区建设作为地区的头号工程抓实抓好,认真研究落实《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条例》,用足、用活、用好国家、自治区给予的支持政策,主动加强与自治区相关厅局的沟通对接,进一步实化细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管委会设立、试验区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加快巴克图口岸基础设施和通关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进出口贸易,丰富进出口货物种类,推动“边民互市+跨境电商+落地加工”产业发展,推进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进度,不断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二)全面抓好农牧业发展。坚持“稳粮、优棉、兴畜、强果、促特色”思路,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畜牧业“十百千”工程,加快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基地和畜禽种业基地建设,大力推动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生产基地建设,优化畜牧养殖结构,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三)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石油化工产业,加大对新春油田公司的服务支持,支持新疆油田公司加大对玛湖、准噶尔盆地南缘等区域油气勘探开发力度,鼓励企业上技术、上产能,稳定地区工业经济大盘。
(四)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入实施旅游兴疆战略,围绕G219、G217、S101三大旅游环线,结合人文风情和资源特色打造一批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加快口岸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边境旅游线路产品开发,着力打造自驾游集散地和跨境游、沿边游首发地。加快商贸物流业发展,培育发展壮大本地商贸物流企业。以节庆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繁荣早市、夜市、跳蚤市场、地摊经济等经营活动,不断壮大消费市场,增强经济活力。
(五)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积极争取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建设基金和各类金融支持工具,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加快包装实施一批补短板、强功能、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项目。提高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服务效率,加快推进项目用地、征地拆迁、招投标等进度,确保新建项目及时同步开工和储备项目有序转化。
(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加大“三类户”动态帮扶力度,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做好动态监测,按程序逐步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紧盯院内院外“六件事”,持续抓好“三清三改两提升”,持续改造提升乡村道路、村(队)巷道,持续改善乡村环境。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培育一批蔬菜种植、畜牧养殖、林果加工、休闲康养旅居等种养林休闲相结合的产业村,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
(七)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健全重点项目包保服务制度和地县多层级协调联动抓招商工作机制,压紧压实招商引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依托试验区政策优势、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规划,综合运用驻点招商、平台招商、园区招商、以商招商、援疆招商等多种形式,吸引聚集一批配套企业和项目。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主抓、谁落实”的原则,加快协调办理立项、土地、环评、资源配置等手续,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热情的服务。
(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优化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严格落实“非禁即入”, 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加大“证照分离”改革,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全力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九)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奎-独-乌”“乌-昌-石”区域,开展联防联控、联合执法,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治理,杜绝出现城镇黑臭水体;加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土壤监管,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坚持“节水优先”方针,稳步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深化水价水权水市场改革,城乡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农业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加强草畜平衡管理,大力推进草原生态及湿地保护与修复。
(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扩就业、促增收、惠民生落到实处。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持续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大力推进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加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发展以就业和产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推动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向更高水平发展。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实施全民健康工程,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不断完善社会公共保险制度,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等保障水平。
(十一)坚持不懈抓好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政府系统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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