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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03-26 00:00:00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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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塔城地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将塔城地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五公开”为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18年,塔城地区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学习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63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27 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公众参与,努力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增强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各族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领导重视,政务公开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调整了由行政公署主要领导任组长,地委宣传部、编办、发改委等20多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三是强化学习培训。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转发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新政办发〔2018〕58号)等内容为重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动重要决策部署及重大事项的公开。认真贯彻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战略部署,宣传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安排,积极推动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及执行情况的公开,做好重要决策、重大事件的政策解读工作。各县(市)、各部门通过网站、报纸、展板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涉农补贴等信息,确保服务对象真正知晓或者享受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待遇。

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全面公开、稳步推进和“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的在政府网站对2017年度决算报告及附表和2018年预算安排等信息公开。对131家单位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落实收费项目清单制和公示制度,先后5次在地区政府网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各有关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目录清单。

(三)抓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实行建筑工程电子网上招投标,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建筑业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对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在施工现场进行信息公开,确保了百姓了解党的政策,更好的监督住房保障工作。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房屋征收的政策规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入户讲解等宣传手段,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房屋征收政策及群众关心的旧平房区改造等热点问题。

(四)抓好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做好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对低保申请条件,由乡镇和社区实行低保政策、工作人员、办事流程上墙“三公开”制度;在村务公开栏对申请低保人员申请情况和审批情况进行公示,城镇低保户均编制二维码在社区公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系统管理,公开公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透明度。继续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并组织纪检、物价、财政等部门对全地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收费和公示情况进行检查,调查面达到了90%,未发现教育行业乱收费和滥订资料现象。

(五)抓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开设空气质量日报,坚持每日向社会公开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积极落实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开透明,通过工作动态及时反馈污染源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借助“6•5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发挥网络优势,坚持在微博上播报地区“城市空气质量”情况。

(六)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平台,及时主动公开与经营者、消费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体系建设、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信息做好审核把关及公开工作。2018年,地区本级政府网站共公开食品药品信息3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8条,行政处罚信息9条,公开公示信息11条。

(七)其它领域公开。一是推进扶贫信息公开。各级扶贫部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发布、更新重大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安排、扶贫成效等各类重要信息,逐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专项行动、贫困退出等信息,并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便民手册、摆设宣传图板、公示栏等,公开扶贫举措,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和热线,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失业保险金申领、创业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等信息,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就业创业环境。三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加大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全区自然灾害灾情定级、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八)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继续做好在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服务,落实专人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查阅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养老保险、转业军人就业、取暖费、房改政策、工资改革和个人政策待遇等方面。政策解读方面,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协同地区各单位或法制办,积极做好相应解读工作。舆情回应方面,依托政府网站,开设网站信箱专栏,将热点、焦点问题印发给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2018年,地区及县(市)政府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6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进行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7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59篇,回应微博微信83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20次。

(九)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多渠道公开载体

1.政府网站建设。一是地区及县(市)政府网站对外宣传作用进一步发挥,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75条,其中地区本级政府网站发布中央要闻566条、政务动态621条、经济动态329条,视频新闻共转发220条,县(市)动态2176条,部门动态1237条,通知公告145条,政府信息公开322条,主动公开131家单位“三公经费”信息;进一步加大向自治区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力度,共报送信息792条,采用142条。二是主动公开了2018年政府信息工作报告、塔城地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塔城地区包括常务会议在内的重大会议情况及重要领导讲话,及时公布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突发公共事件、防汛抗旱方面的信息内容;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开了社会关注的2018年塔城地区政府和部门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三是在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等信息。同时,地区政府网开办了“领导信箱”、站内留言、网上办事、调查问卷等网络问政栏目。2018年,地区本级在线访谈举办20期;问卷调查发布5期;“领导信箱”共收到有效信件101封,办理完结80封,处理中21封,信件涉及投诉、教育、市政建设、政策咨询、公积金、物业、环保等多个方面,在促进政民互动、搭建沟通桥梁、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政务微博、微信。为拉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们积极利用政务微博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了政务微博与政府网站信息及时发布和全面深度公开的联动机制。塔城地区政府网站在新浪网上设立了“塔城地区政务微博”,对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政务要闻”等信息通过微博及时向网民推送,2018年,地区及县(市)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816条,其中地区本级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32条,粉丝量8663个。

3.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大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在塔城地区档案馆和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等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计算机、便民手册等,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全地区共设立查阅点31个。同时,充分发挥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的主渠道作用,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出件、一个窗口收费的“一站式”服务,各项审批办理时间由平均承诺的13天减少到5天,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切实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十)强化效能考核,确保公开落到实处

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是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季度检查,对不规范的信息进行清理,对内容不全、格式错误等信息,要求限期整改,对未及时公开的信息,要求立即公开,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有效地推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二是自我监督方面,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自我监督,对存在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改正。三是纪律监督方面,督促有关部门召开以政务公开为主题的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加大对政务公开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四是审计监督方面,审计机关对各县(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五是民主监督方面,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专门监督评议小组,不定期开展民主评议监督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提出监督意见,及时反馈政务公开效果。同时,还建立社会监督体系,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箱、投诉举报信息平台,积极接纳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和投诉;邀请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特邀监察员,采取明查暗访、定期例会、电话征求意见等办法,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缺乏科学细致的安排;部分单位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等。

下一步工作计划: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更新审批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方式,实现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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