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隆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的公示

来源: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08-10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81000000060 发布机构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6-08-10
发文日期 2026-08-10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的公告》和《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临时)》等有关规定,专家组对《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隆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该方案已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6年8月7日至8月13日(7天),如对公示内容(见附件)在公示期无异议,视为通过审查,不另行公告。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崔*

联系电话:18009926370

附件:《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隆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书202608101741258594.pdf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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