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管理科(执法监督科)
负责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工程风险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地区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拟定预防和制止拖欠工程款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地区建筑业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资质,以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及造价管理;承担建筑构件制品及建筑现场所有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测;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对国有投资和全部非国有投资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负责建设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为的监察、检查工作,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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