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管理
塔城地区“亮四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12200000398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3-11-22 | |
发文日期 | 2023-11-2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答题”,也是“难解题”。近年来,塔城地区聚焦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示范引领、有序推进”的原则,亮“四招”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截至目前,塔城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为89%,已提前达到自治区年度平均目标水平(88%)。
亮“真招”——组织引领凝聚民心,强化宣传引导。制作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2万余份,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提高分类意识。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按照“双联户”管理办法,将每周定期清理公共卫生变成群众的自觉行为,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分类的良好氛围。
拿“实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供坚强保障。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原则,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全面健全收运处置体系。先后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8座、垃圾转运站17座,日处理规模达371吨/天。配置生活垃圾转运车440余辆,生活垃圾收集装置2万余个,覆盖759个行政村、802个自然村。
出“硬招”——强化试点先行建设,提升治理成效。遵循“有害单放、可用回收、投放易行”原则,坚持试点先行,推动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落实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场会精神,选择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塔城市恰夏镇、沙湾市安集海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切实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
想“新招”——多方争取项目支持,探索无害化处理新途径。拓宽发展思路,组织地县两级工作人员,赴兄弟地州(市)参观学习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次。加大项目申报,住建部门积极与乡村振兴、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乡村振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支持,引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备,规划建设场地,确保实现以乡镇为中心,辐射半径20公里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再利用“双目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