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管理

塔城地区积极践行“721”工作法 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时间:2023-06-16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61600000008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06-16
发文日期 2023-06-16 有效性 文号

塔城地区住建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践行“721”城市管理工作方法,

以“暖心式”服务、“亲民型”管理、“人性化”执法,真心实意地为百姓服务,全面提升城市服务管理和执法水平。

坚持长效监管,服务群众初心不变。各县(市)城市管理部门以服务、劝导、宣传、教育、规范等手段为主,用为民情怀当好城市管家,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坚持疏堵结合,厚植为民服务情怀。为切实解决小摊小贩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中的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各县(市)城市管理部门根据群众生活的实际需求和便民服务摊点现状,本着“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正常道路交通、不影响群众生活”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在取缔流动摊贩的同时,在各地小区合适区域内设立便民服务摊点120余处,引导摊主在指定区域经营,加大对临时摊点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的日常巡查,积极劝导周边流动摊点进入便民服务摊点,此项举措既解决了占道经营带来的问题,又解决了部分低收入群众的生活来源问题,切实提升了城市管理的人性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坚持严格执法,着力破解城市难题。各县(市)城市管理部门通过网格管理、责任到人的方式,建立辖区内长效化管理机制,形成精细化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将城管执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全域覆盖。各地街道步巡及车巡路线明确责任人,定岗定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担负起核查处置责任。针对店外店、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破坏市容秩序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畅通联系服务群众、快速解决问题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地区共清理流动摊贩741余次、清理店外店698余次;清理乱堆乱放422余处,清理乱停放机动车辆1832余次,非机动车辆65余次,张贴车辆规范停放告知书876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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