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管理
提升各族农牧民住房保障水平(塔城地区巩固提升农村安居和游牧民定居工程的做法成效)
时间:2022-04-01
点击: 次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2-00221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2-04-01 | |
发文日期 | 2022-04-01 | 有效性 | 文号 |
2011年至2020年,塔城地区累计实施11.4万户农村安居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54万各族农牧民群众实现了住有安居、住有宜居。
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评定,形成地区、县市、乡镇、行政村4级建房“实名制”登记台账。落实精准要求,地区18.1万农户住房信息全部录入自治区农村安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网上可视可查。聚焦农牧区收入较低户,健全完善住房安全有保障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降低农户住房风险。
2021年,共申请1357户农房抗震防灾工程,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2523万元,当地配套与农户自筹10856万元。加大宣传。编印6000份《农村安居工程建造示意图》《自治区惠民惠农政策汇编》免费发放到农牧民手中。提早谋划。克服人工短缺、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提前备工备料,节省了农户建设成本。紧盯质量安全。组织技术人员不定期对四县三市农房抗震改造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实地技术服务,把好材料进场、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关键点,现场指导农户建房中存在的问题,所有建房户较自治区要求提前1个月完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农村房屋13.6万座,对有风险隐患的231座房屋于规定时间全部完成整治。争创美丽宜居村庄。结合实际开展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农牧民美丽宜居环境条件,实现了“建一片新房、成一片新村”,2个村庄成功获得自治区“美丽宜居示范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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