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12-13
点击: 次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21300000112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13 |
发文日期 | 2024-12-1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根据《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塔行办函〔2024〕30号)文件要求,地区住建局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地区住建局第24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结果
此次清理共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7份,其中:停止执行或废止7份。
二、有关要求
(一)需修订的文件,由相关科室按照公文制定程序提出修订意见。
(二)停止执行或废止的各类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不再实施。除另有规定外,被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仍可作为处理有效期内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件: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7份)202412161021393892.pdf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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