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招聘公告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01500000441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4-10-15 | |
发文日期 | 2024-10-1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根据《关于印发<塔城地区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塔地人社字〔2022〕57号)文件要求,现就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测员、会计共计4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地区建筑防雷消防设施服务站(地区建筑材料预制构件质量检测中心站)(地区建工培训中心)编外人员招录职位表》。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能够履行编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政策性安置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除外);
5、符合《地区建筑防雷消防设施服务站(地区建筑材料预制构件质量检测中心站)(地区建工培训中心)编外人员招录职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A403(组织人事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编外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蓝底照片2张。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10加开笔试,笔试前3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算做总成绩。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2天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六、聘用管理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即时解聘,能够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
附件:1.地区建筑防雷消防设施服务站(地区建筑材料预制构件质量检测中心站)(地区建工培训中心)编外人员招录职位表
2.编外人员报名表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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