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0-00107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0-10-13 | |
发文日期 | 2020-10-13 | 有效性 | 文号 |
各县(市)住建局:
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为脱贫攻坚战役吹起了冲锋号。3月9日、12日,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会、地委扩大会议召开,研究部署了自治区、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为全面落实落细落地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如期落实2020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
按照2020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需求,各县(市)住建局抓紧建立、完善、规范“实名制”台帐,确保建房任务和补助资金精准到村、精准到户、精准到人。积极开展做好备工备料,选址、图纸设计、施工队的选定、建房合同签订等准备工作。继续建设历年任务的县(市),要将农村四类人员、困难户优先列为建房需求对象。倒排工期,4月15日前全部开工,确保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6月20日前全部开工。
二、精准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
对地区167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逐户进行精准摸排,建立住房安全登记台账。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将安全住房用做生产性用户、建新仍住旧等现象,要采取多种措施,使农户搬进新建、安全住房;因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限制新建房屋居住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场),解决新建房屋基本居住条件。确保在大普查之前彻底解决贫困户安全住房入住率低的问题。
推进农村农户住房安全大排查精准
开展农村农户住房安全大排查“回头看”,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鉴定结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建立完善的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安全等级明白卡张贴工作台账档案。
各县(市)将备工备料、开工建设情况,以周报形式每周五报地区住建局脱贫攻坚专班。
联系人:何彦平 15276995259
玛尔甫哈 13659920552
地区住建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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