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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小物业”更好惠及“大民生”----地区住建系统积极开展物业管理条例宣贯活动​

时间:2021-07-29 点击:
索 引 号 68270107-3/2021-00287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7-29
发文日期 2021-07-29 有效性 文号

为深入宣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条例》的认知度,5月起,塔城地区住建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现场提供咨询服务、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宣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有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活动受到广大居民的好评。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条例》实施以来,多措并举开展宣贯活动,一是先后组织指导各县(市)住建局和物业企业专题研究《条例》宣传贯彻的方法和措施;二是形式多样,广泛宣传。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的小区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横幅、微信等宣传平台宣传《条例》精神、重要条款,做到家喻户晓、业主皆知;三是行动迅速,注重实效。打印新《条例》3000余册,发放给物业企业和社区,深入基层讲解宣传。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提升了共同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构建和谐文明生活环境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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