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8月地区住建局开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情况说明

来源: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9-14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91400000008 发布机构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6-09-14
发文日期 2026-09-14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2026年1—8月,地区住建局暂未开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下一步,地区住建局将会同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同时加大信访案件的协调组织力度,及时化解征拆中的不稳定因素。在新项目启动实施中充分了解被征收人实际困难,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尽量解决实际问题,逐步减少因征拆导致的涉访涉诉。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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