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8月地区住建局开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情况说明
来源: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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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91400000008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6-09-14 |
| 发文日期 | 2026-09-1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2026年1—8月,地区住建局暂未开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下一步,地区住建局将会同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同时加大信访案件的协调组织力度,及时化解征拆中的不稳定因素。在新项目启动实施中充分了解被征收人实际困难,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尽量解决实际问题,逐步减少因征拆导致的涉访涉诉。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