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

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国务院明确

时间:2024-08-05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80500000054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4-08-05
发文日期 2024-08-05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国务院日前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未来五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等作出部署。其中提到,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稳定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预期。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超大特大城市辖区内的山区县(区),打造一批具有隔离功能的旅游居住设施,升级一批医疗应急服务点,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提升城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从数据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显著。在“十四五”期间,全国原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70万套。截至2023年末,全国已完成建设和筹集约573万套,完成原计划量的65.9%。部分城市如深圳、成都等还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了建设规划,增加了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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