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科 2024-03-26 17:13:40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法规;承担医药定点单位基础数据管理工作;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签订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服务协议;负责医疗定点单位备案审核、档案内审管理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对协议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制,对参保人诊疗过程进行跟踪;承担县(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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