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科
负责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审核医疗保障基金财务预决算统计;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职工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筹资、待遇和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负责拟订医疗救助政策,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负责拟订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落实自治区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政策;实施自治区制定的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承担县(市)医保政策的培训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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