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稽核科 2024-03-26 13:37:32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负责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医保协议及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履行医保协议、使用医保基金、享受医保待遇等情况进行调查;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遵守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及就医购药信息等进行稽核;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况进行稽核,负责辖区举报、转办案件的受理答复;负责智能监控工作;承担县(市)稽核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相关内容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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