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双通道”管理,门诊大病、慢性病患者家门口买药更方便
时间:2021-08-27
点击: 次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1-00460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08-27 | |
发文日期 | 2021-08-27 | 有效性 | 文号 |
为持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发挥药店在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障门诊大病、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11月17日印发了《关于慢性病协议定点药店提供门诊大病和慢性病药品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塔地医保字[2020]58号)文件,门诊大病(各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含白血病)、肾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抗排斥等)、国家谈判药品实行了双通道管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大病、慢性病参保患者凭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不仅可以在医院门诊购药,还能在慢性病定点药店购药,扩大了支付范围。特药不再单设支付限额,患者门诊使用特药计入年度门诊慢性病支付限额,患者住院使用特药按住院待遇支付标准执行。
“双通道”服务的开启,意味着门诊特殊病患可以持证到定点医院和就近定点药房购药,妥善解决了医保患者用药的可及性、便捷性问题,促进了医保门诊特慢病患者在基层合理用药,提高了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这是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又一项惠民、利民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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