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塔城地区本级定点医药机构2021年考核处理结果公布
时间:2022-07-04
点击: 次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2-00377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2-07-04 | |
发文日期 | 2022-07-04 | 有效性 | 文号 |
根据《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服务协议》、《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服务协议》、《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要求,地市医保中心与聘请第三方机构和质控专家成立了考核检查小组。于2022年1月26日开始共对48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年底考核,其中医疗机构16家,定点零售药店32家。考核处理结果如下:
一、限期整改共15家:塔城地区人民医院、塔城市人民医院、塔城市尚斌口腔诊所、塔城市隋国华口腔诊所、塔城市王静内科诊所、塔城市牛天印中医诊所、塔城市邱奇才口腔诊所、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第三药店、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第八药店、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第十药店、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第十一药店、塔城市百草厅大药房、塔城市尽心医药有限公司、塔城地区益松堂医养院,塔城地区中医院并追回违规金额4元。
二、约谈并暂停刷卡一个月共3家: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第五药店、国药控股新疆塔城药业有限公司第七药店、塔城市保康医药有限公司。
三、约谈并暂停刷卡三个月共4家:塔城市金象医药有限公司、塔城市康达医药有限公司、塔城市众泰康第一分公司、塔城市关爱内科诊所。
塔城地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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