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塔城地区本级申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机构初评合格名单公示
时间:2022-02-25
点击: 次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2-00031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2-02-25 | |
发文日期 | 2022-02-25 | 有效性 | 文号 |
根据国家《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1号)的要求,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初评工作,塔城市益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分店符合初评要求,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2月24日-3月5日,共10日。如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01--- 6161269
序号 | 机构名称 | 法人 | 地址 |
1 | 塔城益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分店 | 晏嫣 | 塔城市伊宁路至鼎嘉苑小区210区第四幢1层115号 |
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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