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专栏>塔城地区行署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正文

医政医管科(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科)

2020-10-14 17:25:10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拟订地区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中医药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中医医疗、保健、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工作。承担健康中国、健康新疆、健康塔城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