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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关于拟确定喀拉也木勒景区为 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时间:2024-08-30
点击: 次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83000000031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4-08-30 | |
发文日期 | 2024-08-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额敏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推荐,塔城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喀拉也木勒景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日至9月6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901-7698812
电子邮箱:tcdq7698812@163.com
塔城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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