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体育
地区文体广旅局第一季度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进展情况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2-00093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2-03-31 | |
发文日期 | 2022-03-31 | 有效性 | 文号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要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文物科技创新,推动文物保护利用,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保护好文物资源和珍贵遗产,发挥好文物资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统筹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让历史发声让文物说话。
一、认真做好文物保护项目工作
一是完成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乌苏市巴音沟承化寺、修缮项目修缮工程,项目资金505万元已到位,四月初开始实施修缮;二是做好额敏县博物馆提升改造项目工作,共投资200万,目前,已对大纲进行了评审,5月开始实施项目,10月完成项目;三是做好塔城市博物馆陈列布展提升项目工作,共投资200万;四是做好塔城地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哈纳喀及赛提喀玛勒清真寺宣礼塔”(双塔)安全防护工程,目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五是做好也迷里古城遗址公园建设项目,投资1000万;六是做好也迷里古城遗址提升保护建设项目,投资2100万;七是做好塔尔巴哈台古城遗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已批准,正在做设计方案内容修改工作。
二、配合做好抢救性发掘工作
已上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关于乌苏市奎屯河引水工程将军庙水库坝址C2料场工程范围内文物压覆情况汇报;关于托里县柳树沟水库工程范围内文物压覆情况汇报;关于沙湾市温泉国际康养旅游区项目工程范围内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继续配合做好沙湾市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抢救性发掘工作(注:2021年已完成发掘古墓葬33座,今年对48座古墓葬进行发掘);3月中旬已开始对乌苏市奎屯河引水工程将军庙水库建设项目进行抢救性发掘工作。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要求,对全区石刻文物拓印管理工作进行了清查整治,并上报了自查报告和统计表。
三、加大博物馆的宣传力度
一是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要求,地区及各县(市)正常开展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2022年拨付的免费开放资金为410万元,目前,第一季度参观人数 34836人次;二是积极开展“流动博物馆”进社区,进机关,进军营,进学校,进乡村巡展活动。目前,正在做准备工作,计划4月中旬开展工作;三是为做好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活动,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地区及各县(市)制定活动方案,并上报了自治区;四是已完成地区博物馆对讲解词进行补充完善工作;五是已上报塔城地区博物馆及各县(市)馆藏文物鉴定表,对馆藏文物进行认定。六是已上报《关于对乌苏市博物馆进行展陈提升的请示》;七是已上报《关于托里县调拨文物的请示》。目前,在塔城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协调下,从自治区考古研究所调拨托里县阿尔帕萨干墓地出土文物青铜镜和青铜马衔各1(组)调拨至托里县博物馆。通过出土文物的展示“让文物说话,历史发声”,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广大群众走进博物馆了解历史。
四、加强文物安全力度
一是加强对国保、区保、县(市)级文保单位和重点博物馆的安防、消防等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在“元旦”“春节”“两会”期间,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了对博物馆、古建筑进行了文物安全、消防安全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发挥协作机制,开展文物安全执法巡查,地区及县(市)开展了日常文物安全执法巡查工作。二是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要求,与自治区文旅厅签订了2022年文物安全、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为做好文物安全工作,我局与地区博物馆、县(市)文旅局签订了2022年文物安全、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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