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
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22700000006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5-02-27 | |
发文日期 | 2025-02-2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过去一年,地区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任务,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学法用法、落实普法责任,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讲法制度。把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通过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法、讲法治课等方式,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科学谋划学习计划,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各科室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规政策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运用专题视频辅导和领导干部解读,结合学习强国、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法宣在线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和考试,引导更多的干部群众了解法律法规;利用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自学、学习研讨、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把握会议精神,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融会贯通,学以致用。2024年,召开党组会议21次,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局领导带头讲法治课3次,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各类线上线下法治培训57期,累计参训人员455人次,开展干部理论学习48次,党员干部理论学习40余次。二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建立第一责任人对重大法治决策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法治领域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逐条履行好、落实好。进一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保护了群众的环境健康权益。2024年,将日常抽查、专项抽查与非现场抽查相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企业471家次;联合交叉帮扶指导检查2次;发布典型案例2批4件;共出动执法人员3690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845家次,实施行政处罚立案51起,下发处罚决定41件。二是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以各县(市)分局为抽查牵头部门,联合县(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卫健委等部门,对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及医疗废物的规范化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督促企业达标排污和绿色发展,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制定《2024年塔城地区“一地四师”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方案》,推动兵地执法联防联控。率先向与塔城地区辖区接壤的兵团第七、八、九、十师生态环境局发起“联防联控、共建共享”倡议,建立“一地四师”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在联合执法、应急演练等多个方面进行合作交流,召开兵地联席会议2次,牵头开展联合应急演练1次,兵地联合执法5次。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加强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措施等,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以求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围绕“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总目标,认真做好排污许可核发变更工作及执行报告提交工作。为确保“应发尽发”“应登尽登”,保证发证登记质量,提高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性。2024年,核发排污许可证323家。四是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完善举报投诉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利。按照“投真情、办实事、见成效”的要求,做好信访矛盾调节,强化问题整改跟踪落实,同时坚持疑难案件领导包案、坚持执法与调解并举,以执法为主,有力查处环保违法行为。2024年,受理环境信访件29件,对信访问题进行深挖彻查,没有发现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行为。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在现场执法、调查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均做到了亮证执法、公开执法,在事中始终保持文明规范的执法态度,根据实际情况对污染源及取证过程公开进行音像记录,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事后及时将案件进行整理归档,并将案卷扫描后及时录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积极组织举办执法人员岗位培训。通过岗位培训、加强依法调处、加强督察指导和加强社会监督来规范信访调处,确保处理过程中能够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反馈,密切与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互动,提高执法人员涉农法律知晓率,提高查案办案基本功。2024年,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队列训练2次、执法设备及业务培训1次,联合地区工会举办“工会杯”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参加自治区第二届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取得团体第二名、现场理论知识竞赛科目第三名、VR现场模拟及案卷制作科目第二名的好成绩。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宣传纳入重点宣传工作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法治意识融入工作、深入人心。结合“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和“生物多样性”“地球日”“低碳节能”等活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二是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通过“生态塔城”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组织开展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新闻发布会1次,制作法治宣传微视频1个,加大公众对生态环境执法的认识;三是多层次推进法治宣传工作。扎实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活动。开展入户释法、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环境保护法》《国家安全法》等宣传单和宣传品、法律知识讲座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从法律法规的概念、作用、意义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答;通过开展党纪法规宣传等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收听收看全国“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宣传活动。组织参加网络答题等活动,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四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和实效。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给干部职工提供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平台。通过法治文化阵地,干部职工全面学习和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供了便利。我局发挥宣教暨警示教育馆作用,接受地方党政干部、各类学员参观1000余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在地委、行署及地区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下,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积极推进环境执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不断强化环境监管。着力查处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及时妥善协调处理生态环境信访问题。持续做好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完善污染源监管信息,突出精细化执法检查,在查深查细查全上下功夫、见成效,让环境监管质效得到提升。着力提升案件审核效率,严把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关,提升案卷质量。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生态环境领域新法出台、旧法修订时,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门性法制培训。采取以案释法、环境执法大练兵等方式,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精心谋划做好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微信新媒体宣传,持续推动线上线下齐发力,创新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加强以案释法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民法治和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宣传普法的良好氛围。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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