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关于对乌苏市小水电分类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的评估意见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22700000004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2-27 |
发文日期 | 2024-02-2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塔地水发〔2024〕12号 |
乌苏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15日,塔城地区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塔城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湖南九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分别编制的《乌苏市小水电分类整改评估报告》进行了评估,参加会议的有地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乌苏市水利局的领导、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会议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修改后的报告基本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评估报告,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
一、报告编制的必要性
小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解决农村用电、助力脱贫攻坚、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对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生态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生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与改善民生,有效解决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对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妥善处理小水电退出、整改中的各种突出矛盾和利益关系,推动小水电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是必要的。
二、小水电站基本情况
乌苏市现有小水电站共8座,分别为四棵树河山口水电站、四棵树石门水电站、四棵树河一级水电站、四棵树河二级水电站、四棵树河三级水电站、四棵树河四级水电站、特吾勒水库一级水电站、特吾勒水库二级水电站。
四棵树河山口水电站位于乌苏市境内的四棵树河,该水电站于2005年3月开工建设,2006年6月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10500KW,运营单位为乌苏市光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处于停运状态;
四棵树石门水电站位于乌苏市境内的四棵树河,该水电站于2006年6月开工建设,2007年10月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8200KW,运营单位为乌苏市光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处于停运状态;
四棵树河一级水电站位于乌苏市境内的四棵树河,该水电站于1974年3月开工建设,1978年7月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7200KW,运营单位为乌苏市银合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现正常运行;
四棵树河二级水电站位于乌苏市境内的四棵树河,该水电站于1980年5月开工建设,1985年4月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9750KW,运营单位为乌苏市银合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现正常运行;
四棵树河三级水电站位于乌苏市境内的四棵树河,该水电站于1998年11月开工建设,1999年4月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8000KW,运营单位为喀什兆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乌苏市分公司,现正常运行;
四棵树河四级水电站位于乌苏市境内的四棵树河,该水电站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2014年2月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13500KW,运营单位为乌苏市高清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现正常运行;
特吾勒水库一级水电站位于乌苏市境内的特吾勒河,该水电站于2014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6800KW,运营单位为乌苏市高清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现正常运行;
特吾勒水库二级水电站位于乌苏市境内的四棵树河,该水电站于2014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6800KW,运营单位为乌苏市高清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现正常运行。
三、评估情况
四棵树河山口水电站需补充合法合规性文件并按要求对变压器进行检测;
四棵树河石门水电站需补充合法合规性文件并按要求对变压器进行检测;
四棵树河一级水电站需补充合法合规性文件;
四棵树河二级水电站需补充合法合规性文件;
四棵树河三级水电站手续齐全;
四棵树河四级水电站需补充合法合规性文件并按要求对变压器及压力钢管进行检测;
特吾勒水库一级水电站需补充合法合规性文件并按要求对变压器及压力钢管进行检测;
特吾勒水库二级需补充合法合规性文件并按要求对变压器及压力钢管进行检测。
四、评估结果
基本同意四棵树河山口水电站为整改类小水电站;
基本同意四棵树石门水电站为整改类小水电站;
基本同意四棵树河一级水电站为整改类小水电站;
基本同意四棵树河二级水电站为整改类小水电站;
基本同意四棵树河三级水电站为保留类小水电站;
基本同意四棵树河四级水电站为整改类小水电站;
基本同意特吾勒水库一级水电站为整改类小水电站;
基本同意特吾勒水库二级水电站为整改类小水电站。
塔城地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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