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关于对沙湾市小水电分类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的评估意见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22700000002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2-27 |
发文日期 | 2024-02-2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塔地水发〔2024〕13号 |
沙湾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15日,塔城地区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塔城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沙湾市小水电分类整改评估报告》进行了评估,参加会议的有地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沙湾市水利局的领导、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会议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修改后的报告基本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评估报告,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
一、报告编制的必要性
小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解决农村用电、助力脱贫攻坚、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对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生态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生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与改善民生,有效解决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对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妥善处理小水电退出、整改中的各种突出矛盾和利益关系,推动小水电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是必要的。
二、小水电站基本情况
沙湾市现有小水电站共8座,分别为宁家河山口水电站、金沟河二级水电站、金沟河三级(渠首)水电站、金沟河四级(红旗渠)水电站、金沟河五级水电站、金沟河六级水电站、金沟河九级(金安)水电站、金沟河十级水电站。
宁家河山口水电站位于沙湾市宁家河水库上游,该水电站于2006年4月开工建设,2011年4月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16000KW,运营单位为新疆和能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现正常运行;
金沟河二级水电站位于沙湾市境内的金沟河,该水电站于2008年4月开工建设,2012年11月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27000KW,运营单位为新疆港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现处于停运状态;
金沟河三级(渠首)水电站位于沙湾市境内的金沟河,该水电站于1997年开工建设,2019年7月完成改扩建,电站装机容量为15500KW,运营单位为新疆富春水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现正常运行;
金沟河四级(红旗渠)水电站位于沙湾市境内的金沟河,该水电站于1976年开工建设,2019年7月完成改扩建,电站装机容量为12700KW,运营单位为新疆富春水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现正常运行;
金沟河五级水电站位于沙湾市境内的金沟河,该水电站于2007年4月开工建设,2007年11月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0KW,运营单位为新疆港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现正常运行;
金沟河六级水电站位于沙湾市境内的金沟河,该水电站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20000KW,运营单位为新疆港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现处于停运状态;
金沟河九级(金安)水电站位于沙湾市境内的金沟河,该水电站于2014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1月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8000KW,运营单位为沙湾县金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正常运行;
金沟河十级水电站位于沙湾市境内的金沟河,该水电站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4月投产,电站装机容量为7500KW,运营单位为沙湾县金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正常运行。
三、评估情况
宁家河山口水电站手续齐全;
金沟河二级水电站需补充合法合规性文件;
金沟河三级(渠首)水电站手续齐全;
金沟河四级(红旗渠)水电站手续齐全;
金沟河五级水电站需补充合法合规性文件;
金沟河六级水电站需补充合法合规性文件;
金沟河九级(金安)水电站手续齐全;
金沟河十级水电站需补充合法合规性文件。
四、评估结果
基本同意宁家河山口水电站为保留类小水电站;
基本同意金沟河二级水电站为整改类小水电站;
基本同意金沟河三级(渠首)水电站为保留类小水电站;
基本同意金沟河四级(红旗渠)水电站为保留类小水电站;
基本同意金沟河五级水电站为整改类小水电站;
基本同意金沟河六级水电站为整改类小水电站;
基本同意金沟河九级(金安)水电站为保留类小水电站;
基本同意金沟河十级水电站为整改类小水电站。
塔城地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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