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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地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公告稿)
|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01600000004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5-10-16 |
| 发文日期 | 2025-10-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在塔城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上
塔城地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行署委托,向地区人大工委2025年第三次会议报告地区行政公署2024年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塔城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听取了《2024年地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突出审计重点,提升监督实效、强化全链条审计,推动监督全覆盖、强化审计结果,促进工作落实”3条审议意见,地区行署高度重视,系统谋划、精准发力,全面落实地区人大工委审议意见。一是强化高位推动,抓紧抓实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2025年共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相关会议5次,地委审计委员会专门听取了审计整改情况汇报,对审计整改情况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打好整改“组合拳”,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审计查出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分年度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综合运用日常跟踪、现场核查、专题座谈、下发督办函、“回头看”等方式跟踪落实,严格对账销号。三是加强联动贯通,着力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将纪检监察“党纪体检”、巡视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部门“经济体检”优势有机结合,最大限度释放监督叠加效应,通过召开“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座谈会,不断完善并落实信息互通、力量互助、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总体情况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地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共发现6个方面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3个,整改率37.5%;正在整改中问题5个,主要是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资金支付率低;自有资金账金长期闲置未使用502.6万元(已整改23.56万元);预算单位未及时上缴专项债券对应收益21.65万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2家单位资产未入账和2家单位未经批准违规出租资产;绩效评价结果未与预算资金分配使用有效挂钩,涉及金额583.75万元。
(二)本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地区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选取了地区商务局实施现场审计,共发现6个方面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8个,整改率88.89%;正在整改中问题1个,主要是固定资产未及时报废清理,涉及金额44.75万元。
(三)对下级人民政府开展2024年度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根据2024年自治区审计厅项目安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选取了塔城市和托里县人民政府开展2024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共发现5个方面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7个,整改率31.82%;正在整改中问题15个,主要是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编制方面,塔城市预算调整程序不规范;塔城市和托里县未按规定动用预备费、未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规模。财政收入方面,塔城市应收未收财政收入3741.14万元(已上缴财政收入2497.43万元);托里县应收未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64.57万元(已上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11.82万元)、违规将5.42万亩农村国有耕地无偿移交国有企业经营且未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收入(已核清4.89万亩)。财政支出方面,托里县7个乡镇人民政府违规租赁公务用车;资金绩效方面,塔城市应补未补地膜补贴资金494万元;托里县5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发挥资金效益。政府债券方面,塔城市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1个已完工项目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托里县专项债券项目论证不科学5.5亿元债券资金未使用(托里县已完成项目调整4.1亿元)、2个专项债券项目建成后未及时投入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整改工作只停留在问题表面,未对管理机制和制度流程进行查漏补缺,整改时仅针对审计指出的某个问题,或以所谓的“承诺整改”来代替实质整改。二是协同配合渠道不畅通。对一些需上级主管部门协助整改的问题,如涉及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的问题,需主管部门协助配合或牵头建立健全相关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但当前仅由被审计单位承担整改责任,整改进度和程度大打折扣。三是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大。有些审计发现问题涉及多个部门,事项复杂,还有部分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手续无法完善等客观原因导致难以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问题治理,提升资金监督质效,坚守节约底线。审计部门将严格锚定地委行署工作要求,聚焦重要部门、重大资金及重点领域,强化审计监督,全流程把控审计项目,提升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与使用效益,以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
二是完善全链条审计机制,拓展监督广度与深度,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审计监督职能,紧扣“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围绕审计立项、项目实施、成果利用、督促整改等全链条发力。推广应用“同步审”“联动审”“一拖N”等审计模式,实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实现“预算-执行-决算”闭环性审计。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打造审计监督闭环管理,促进工作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健全反馈机制,采取“问题通报+整改交办”模式,通过问题清单动态管理、整改任务台账式推进、整改成效可视化呈现等方式,从源头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整改措施,切实推动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推动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审计反映的问题得到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得到查处,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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