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城地区本级特殊工时审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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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30900000019 | 发布机构 |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6-03-09 |
| 发文日期 | 2026-03-0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09〕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同意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6日—3月12日。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可拨打以下电话反映:
塔城地区人社局养老工伤保险科:0901-6223099
塔城地区人社局监察科:0901-6223804
附件:2026年塔城地区申请特殊工时批复情况一览表
202603101814405253.xlsx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