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增值
时间:2021-07-26
点击: 次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1-00228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07-26 | |
发文日期 | 2021-07-26 | 有效性 | 文号 |
塔城地区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不断拓宽基金保值增值渠道,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平稳持续健康运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钱,根据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塔城地区在原来定期存款、活期转定期、社保基金银行执行优惠利率等基金保值增值传统方式的基础上,逐年计划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划转到自治区指定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委托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目前塔城地区已委托投资归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29220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工作是国家为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增强基金支撑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重大举措,直接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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