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地区人社局执法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10500000003 | 发布机构 |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6-01-05 |
| 发文日期 | 2026-01-0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地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通知》文件要求,地区人社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塔城地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评议标准》逐项进行自查,严格落实地委全面依法治地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人社工作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助推全地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和保障。现将年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法治建设工作的全过程
(一)充分发挥局党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作用。调整充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构建党组统揽全局总体抓、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具体抓、各科室围绕职能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建立季度听取科室汇报、半年研究法治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配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二)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职责清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与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时,局党组书记认真对照第一责任职责清单7个方面21项内容和局党组副书记8个方面28项内容的要求,坚持做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工作落实中带头抓研究部署、抓机制健全、抓力量强化、抓推进落实、抓督促检查,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大力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是建立并落实常态化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人手配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本,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政治学习日、党支部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和人社相关法律法规活动,坚持做到以领导带头学,带动引导全局工作人员全员跟进学,着力强化人社干部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人社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专题学法1次,组织开展学法专题讲座44场次,学法导读领学44场次,组织参加自治区逢九必讲法治讲座10场次,人社干部法律应知应会线下考试2次。二是强化依法行政的法律素养。紧扣人社部门工作职能和工作属性,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多种方式,组织人社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条例》等涉及人社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增强人社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素质。三是规范日常用法行为。以科室为单位、以强化依法行政为关键,指导各科室(中心)紧扣工作职能、工作任务,收集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汇集成册或归类收存,引导人社干部日常工作用法、疑难问题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经梳理,人社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意见、办法、规定)共150余条。持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要求,认真考察干部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服务窗口、就业招聘会、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阵地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不间断经常化,积极做好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努力提升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
二、紧扣依法行政要求,扎实推进人社部门职能转变
(一)认真落实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对照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建立《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指导目录》,按照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其他类,全面梳理权责清单111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处罚83项、其他类7项。逐项明确了实施的法律依据,以及承办科室、实施层级、实施权限、追责情形、追责对象范围等,并在行署政务网站对外公布,确保人社部门每项职责都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开展,强化行政行为的法律和制度约束力,坚决遏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行为。
(二)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按照“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的要求,继续落实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改革政策,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措施,全口径梳理人社部门依申请类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32项,确保清单事项规范依法办理。全面推行全程网办事项73项,实现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均不收费,使群众“办事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二是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基本实现“减流程、减表格、减材料”,进一步减轻企业群众办事负担。三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充分发挥“新疆人社12333”和手机APP,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搭建自助认证平台,提供“不见面、马上办”的便捷优质高效服务。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有效衔接。认真落实地委、行署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结合部门职能紧扣“人才服务保障、提升人社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法治化建设”等方面,重点围绕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建设,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的工作措施,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证明事项互认共享,推进每个“一件事”所涉相关服务事项打包办理、一次办理,全面推行全程网办事项73项,已实现132项依申请类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均不收费办理,使企业、群众办事“跑腿”越来越少、材料越来越简、时限越来越短、体验越来越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局党组主动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把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意见作为规定动作,及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鸿疆律师事务所律师万雅婧担任法律顾问,为我局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已为我局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50余条。
(二)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学习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党组依法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程序开展决策。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26次,专题研究重大事项400余项。所有重大事项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事前充分沟通酝酿,集体决策班子成员逐一发言讨论,充分听取不同意见并进行末位表态。
(三)切实提升依法决策执行力。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紧盯执行落实、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方面情况,对决策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反馈意见较多的重大决策跟进评估,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高度重视抓实人社干部执行依法决策的能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要求,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纳入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范围。积极组织人社干部参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及地、县(市)两级人社部门举办的专题法治培训,常态化督促人社干部按时开展法宣在线学习,组织全体人社干部开展普法考试,组织提拔任职、职级晋升及进一步使用的干部进行党内法规理论测试。
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资质,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5年全局共有30名工作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三项制度”,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提高执法公信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标准,全面建立“一单两库”(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检查人员库),每次联合执法都严格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每次执法后都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强化联合执法,促进公平公正。坚决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要求,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二)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认真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集中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集中组织对8家企业营业执照、行政许可、开展经营、劳动用工等方的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坚决杜绝了职业中介机构以介绍职业为由坑蒙拐骗求职者财物、介绍未成年就业、存在非法经营行为等情况的发生。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全面治理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25年1月以来,经核实国家根治欠薪线索投诉推送线索实际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1185条,涉及农民工3012人,解决欠薪3191.23万元。依法组织开展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采取书面审查、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等方面汇总梳理的情况,综合评价企业等级1102家,截至目前,共评定A级企业949家,B级企业148家,C级企业5家,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企业用工行为。二是严格依法办理工伤认定案件。严格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认真做好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共受理工伤申请587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要求积极做好工伤申请受理、工伤认定结论、限期举证等相关文书的送达及工伤档案整理工作。同时,为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并参加社会保险,会同地区邮政管理局、交通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依法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基层快递人员“应保尽保”。
五、强化预防调处化解,不断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一)强化行政调解。成立以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受理和处理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以劳动人事仲裁员职责、仲裁庭开庭纪律、仲裁当事人权利义务、标准化服务流程等为重点,突出预测、预报和预防,健全完善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各项工作职责,指导全地区建立调解平台83家,为地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良好基础。截至目前,截至目前,全区仲裁院共受理仲裁案件481件,涉及劳动者人数520人,涉及金额2982.96万元,中止案件2起,结案478件,其中:其中已结案件仲裁决199件、调解250件、撤诉28件,因管辖权移送案件1起,结案率99.4%;案外调解(包括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平台)421件,涉及人数441人,涉及金额581.18万元。调解成功率74.6%。线上线下累计接待来访群众620余人。
(二)深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积极配合司法部门落实好深化行政复议改革的工作任务,联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严格规范落实人社厅、地区行署行政复议的结果。地区人社部门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4件,维持原定结论3件,在有效化解争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塔城地区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人社部门班子成员出庭应诉的范围、职责、应当出庭的案件、应诉程序,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通过应诉实践,强化人社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局领导和科室(中心)工作人员参加行政诉讼开庭庭审旁听31场次。地区人社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同时,采取县(市)从事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到地区旁听法庭庭审的方式,提高县(市)工作人员对规范高效开展工伤认定调查取证、现场勘察、锁定证据、形成证据链等执法工作具体程序的认知理解和能力水平。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自觉接受监督。局党组带头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接受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党组会议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事前必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事中必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集体决策,决策落实情况随时专题报告,确保不当行为及时纠正。严肃运用“第一种形态”跟进末端查责问效,让监督刚性落实到位,2025年度因工作作风问题对2名党员干部予以“第一种形态”处理。采取在单位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箱的方式,广泛接受服务对象对人社部门依法行政的民主监督。
(二)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坚持常态化落实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认真落实依申请类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100%公开的要求,在窗口岗位采取张贴公告、流程上墙、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全覆盖公布政务公开相关内容。
(三)扎实做实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扎实开展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媒体公益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国家和自治区人事、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信息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公众知晓率,增加实施政策透明度。同时,设置LED宣传栏,适时公布政策,形式多样贴近群众加大普法宣传,收到良好社会效果。二是抓好重要领域、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进一步发挥集中开展宣传咨询优势,充分利用“春风行动”等招聘会和乡镇赶集,多渠道多方位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三是广泛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律法规面对面的直观宣传作用,组织地区本级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劳资员共200人次参加,发放劳动法宣传资料0.5万余份,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了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好用工备案制度,及时纠正劳动用工违法行为,及时化解欠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定期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进企业”活动,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打算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地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基础工作还需不断加强。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普及不够广泛,宣传方式还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今后,地区人社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全局各级干部培训计划,强化全面培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人社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升法治在人社工作中的保障水平,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全面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持续加强党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定期听取汇报、定期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不间断。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人社领域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督促、同考核,常抓不懈促落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回头看”查遗补漏促工作提升。
(三)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职责清单制度。坚持把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职责清单制度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持续强化制度落实的刚性约束作用,发挥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示范作用,认真履职尽责,始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在手上、抓在日常,持续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四)持续紧扣重点任务抓好工作落实。重点围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工作运行、执行法定程序、落实制度规范、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各方监督、干部素质培养、氛围营造等方面,定期研究制定推进工作的具体方案、要点、办法、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有计划、有重点、有的放矢的加以推进。
(五)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在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时,把普法宣传作为重要环节,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持续做好人社政策审核、解读工作,狠抓政策落实兑现,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结合人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化“法治六进”活动,突出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性的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明法、以案释法”实例宣传,把矛盾纠纷排查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正面宣传引导。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