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综合
关于对2025年塔城地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11-21
点击: 次
|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12100000203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5-11-21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3〕2号)要求,通过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自评、实地评估和研究,对全地区33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等级评价工作,共评出A级(优秀)学校1家,B级(良好)学校25家,C级(合格)学校3家,D级(不达标)4家。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901—6223804 0901—6222580
通讯地址:塔城市光明路44号
附件:2025年塔城地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工作信息汇总表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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