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综合
关于对2022年塔城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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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10400000001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01-04 |
发文日期 | 2023-01-04 | 有效性 | 文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不断壮大地区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塔城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塔城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塔地人社字〔2022〕51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地区范围内规上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积极申报了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经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2022年12月18,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地区财政、教育、工信等部门组织专家召开评委会,对县(市)初审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了系统评审,按照申报要求及命名原则,拟认定塔城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塔城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分别是:塔城地区高级技工学校为“塔城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塔城地区乌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数控车加工技能大师工作室”、额敏县技工学校为“塔城地区张全电工技能大师工作室”、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和布克赛尔县供电公司为“塔城地区配电营销技能大师工作室”。
按照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规定,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月4日—1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的,请于1月9日前向塔城地区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901—6222580 6223804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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