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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统筹城乡突出重点努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

时间:2022-12-08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20800000049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2-12-08
发文日期 2022-12-08 有效性 文号

2022年以来,塔城地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作为头等大事,全面落实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政策,出台塔城地区稳就业保就业15条措施,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确保了就业形势持续稳定。截至目前,本年上级下拨就业专项资金10303万元,实际支出就业资金10249.46万元。全地区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17707人,完成自治区全年任务目标18000人的98.4%,完成全年任务目标1400人的106.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8248人,完成全年任务目标5500人的1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49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5%以内。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稳岗保就业。持续加大社会保险“降缓返补扩”助企纾困一揽子政策落实力度,竭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助力稳经济、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积极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即申即享”,推进就业补贴政策“直补快办”,加快释放减负稳岗政策红利,以“真金白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将2022年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在现行基础上均增加207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截至目前,已落实2559家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返还资金2015.32万元,惠及职工69660人。发放企业新吸纳高校毕业生扩岗补助65.25万元,惠及435人。

有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就业,对接企业需求,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大力支持企业、个体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就近就地就业,引导劳动者多渠道就业。截至目前,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74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9%。其中,女性就业3.33万人次,少数民族就业4.23万人次。有序转移其他省份就业206人,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的103%。

全力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2022年塔城应届高校毕业生9353人,落实就业去向9258人,就业去向落实率97.96%,其中,区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5658人,落实就业去向5622人,就业去向落实率98.43%(2021年区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98.06%)。截至目前,全地区新增创业4500人,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166%,创业带动就业6540人,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97%;为39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86万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塔城地区各级人社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着力稳定扩大就业岗位,着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着力促进培训服务提质,着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着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以高质量充分就业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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