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

时间:2024-04-01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40100000031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4-04-01
发文日期 2024-04-01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2024.02)

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2〕2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2024年3月27日,29日组织塔城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学专家《零距离》鉴定,召开了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评审会,并对 8名申请病退人员进行了医学审查。经评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7人。现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病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塔城地区人社局监察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反映。

电话:0901-6223804,0901-6231627

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名单

公示时间:202441日至202448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评审结果

1

来一龙

44

额敏县汽车客运站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林明青

52

乌苏市灵活就业人员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郝卫东

56

乌苏原三运司职工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刘希城

52

乌苏市灵活就业人员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陈向阳

55

乌苏市灵活就业人员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

黄义彪

58

新疆天山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

努尔巴合提·努尔江别克

45

裕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塔城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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