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公示

时间:2022-08-02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80200000029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2-08-02
发文日期 2022-08-02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法律规定,以及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15号)文件要求,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劳务有限公司提交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同意其从事劳务派遣经营,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2日起至2022年8月8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901—6223804。若未收到反馈意见,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附件:  塔城地区(本级)拟发放劳务派遣许可证名单 202310081922511536.xls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日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