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

时间:2023-07-31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3100000023 发布机构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3-07-31
发文日期 2023-07-31 有效性 文号

(2023.08)

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2〕2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2023728日,塔城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召开了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评审会,对1名申请病退人员进行了医学审查。经评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1人。现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病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731日至202384,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塔城地区人社局监察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反映。

电话:0901-62238040901-6231627

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名单

公示时间:2023731日至202384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评审结果

1

刘爱荣

48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灵活就业人员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塔城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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