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2023.02)

时间:2023-01-16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11600000004 发布机构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3-01-16
发文日期 2023-01-16 有效性 文号

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2〕2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2023年1月13日,塔城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召开了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评审会,对11名申请病退人员进行了医学审查。经评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7人。现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病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塔城地区人社局监察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反映。

电话:0901-6223804,0901-6231627

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名单

公示时间:2023116日至2023120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评审结果

1

李晓东

58

沙湾医药公司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王新霞

51

乌苏市天山昭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范书宇

56

奎屯中亚金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曹素萍

50

乌苏市融兴创惠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黄梅

5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

木胡亚提·托胡塔汉

54

乌苏市灵活就业人员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

热衣汗木·哈力木

47

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塔城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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