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塔城地区精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限期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
来源: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6-06-24
点击: 次
|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62400000054 | 发布机构 |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6-06-24 |
| 发文日期 | 2026-06-2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塔城地区精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4号),经核实,你学校已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且我局已多次通过实地、电话、微信等途径尝试与你学校联系,均未得到有效回应。现按照地区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要求,请你学校于2026年7月24日前自行组织清算后,向地区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完成的,我局将相关情况移送地区民政局核查,地区民政局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塔城地区精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通过本公告方式告知。请塔城地区精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销手续。
地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901-6222580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