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监测
塔城地区对县(市)春防免疫效果监测评估通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服务指导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2-00456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2-09-07 | |
发文日期 | 2022-09-07 | 有效性 | 文号 |
塔城地区畜牧兽医局根据自治区防重办下发的《关于2022年春季非洲猪瘟防控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评估情况的通报》要求,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各县(市)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服务,对自治区通报中指出的春防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进行技术服务、指导,确保整改成效落到实处。特别是针对自治区通报中涉及本地区的两个县两种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评估不合格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调查了解,组织分析原因,科学指导当地整改措施及时有效开展落实,促进两县通过补免和强化免疫等措施,在风险畜群中迅速建立起坚强的免疫保护屏障,降低疫情风险,保障地区畜牧业的健康安全发展。
为确保及时整改自治区的通报要求,地区畜牧兽医局结合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措施,报地区防重办形成上报自治区的整改方案,已报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整改措施要求各县(市)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领导,开展补免。地区畜牧兽医局责成免疫抗体不合格的两个县,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抗体水平不合格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立即组织开展补免和强化免疫工作。补免21天后,采取双随机的抽样方式,及时开展免疫抗体水平自检,根据免疫抗体水平情况,及时查遗补漏,指导开展强化免疫,确保免疫抗体达标。地区将适时进行抽样检测,检验补免效果,并积极配合自治区的“回头看”工作。
同时,要求其他县(市)依法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适时开展畜禽免疫效果检测工作,根据抗体水平,及时查遗补漏开展补免和强化免疫工作,切实消除疫情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为地区畜牧业健康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要求地区各县(市)要进一步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技能水平,加强对各级兽医工作者、特别是基层防疫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各县(市)积极做好秋防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对基层兽医站工作人员、村级防疫员进行免疫技术等培训,提高村级防疫员的专业业务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为秋防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加强宣传,落实责任。要求各县(市)要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利用各种时机、采取多种方式,多层次、立体式进行学习宣传,依法落实好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畜牧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从业者的防疫主体责任,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管理水平,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四是加强考核,压实责任。要求各县(市)要加强对乡镇防疫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指导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考核。县(市)要采取随机抽样的形式,及时开展免疫抗体水平自检,根据牛、羊、猪、禽等开展强制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对防疫员进行绩效考核,实行奖惩机制。对已完成政府购买服务成立防疫公司(合作社)的县(市)要加强对村级防疫员的绩效管理考核,提高防疫工作水平。
五是加强督导,落实整改。要求各县(市)畜牧兽医(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强化对防疫工作的督导服务,组织安排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乡镇、村队,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工作,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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