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监测
塔城地区提前做好春防准备工作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2-00249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2-03-29 | |
发文日期 | 2022-03-29 | 有效性 | 文号 |
为做好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为地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地区动物疾控中心按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的工作部署,在地区畜牧兽医局、地区防重办的领导督促下,积极行动,提前谋划,做好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做好动物疫病政府招标采购工作。根据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的通知要求,2022年动物疫苗政府招标采购工作由各地州自行组织。根据政府采购要求,作为采购人,塔城地区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积极与地区财政政府采购办对接咨询,边学习、边实践,按规定程序,做好动物疫苗政府招标采购各项工作。2021年12月31日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动物疫苗政府采购意向公告。2022年1月14日召开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评议会议,确定了招标代理机构。下一步,地区动物疾控中心将与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对接协商,相互协助配合,规范完成政府招代理后续工作。初步计划在3月中旬前后将采购的疫苗供应到位,为地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提供疫苗保障。
二是科学调整春防启动时间。积极与无纸化防疫系统开发公司新疆七色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对接,计划将2022年春防时间从以往3月1日调整为2月1日启动,对各县(市)2月1日后开展的个别免疫记录都将列入春防数据,有利用春防畜禽免疫数据统计和汇总更为精确。
三是及时发放供应动物疫苗。1月12日,自治区动物疫控中心将塔城地区2021年预定的山羊痘活疫苗375万头份送货到位。按自治区要求,2022年要对边境地州的牛进行结节性皮肤病强制免疫。收到疫苗后,已按各县(市)牛存栏数进行了初步分配,并通知各县(市)做好免疫准备,计划在2月春节假期结束后,将疫苗发放到各县(市),保障在春季虫媒传播高风险期前完成免疫。目前,乌苏市已领取35万头份的疫苗,其他县(市)将于近期陆续将疫苗发送或领取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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