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招聘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评审单位的公告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1-00525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12-20 | |
发文日期 | 2021-12-20 | 有效性 | 文号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地(州、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工作”的规定,为规范塔城地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经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评审单位。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塔城地区年实施农田建设项目20余个,建设高标准农田20余万亩,投入2亿元左右。
评审地点设在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市区,如需要可赴项目区实地勘察。
二、评审单位及人员
1、评审单位是独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单位(外资或合资企业除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能够独立承担科技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具有三年以上正常运营的经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具有从事农田建设项目技术服务的经验。
2、评审单位要具有较强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设计等方面的技术力量。主要有农田水利、农田道路、农田防护林、农用输配电线路等工程方面的设计、造价和管理人员。
3、参加评审人员要掌握本行业技术发展现状及发展方向,熟悉、了解本行业国家、自治区、地区相关政策。原则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含中级)。
三、评审费用
按年度投资额的百分比计算。由报名单位报价,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与报名单位协商确定。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
采用网上报名,各报名单位直接把相关材料发送至dqnyncjxmb@163.com邮箱。报名材料需报名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名单位简介、业绩证明、信用记录、报价单(上述材料,均制成PDF格式文件。报价单需加盖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签名)。
五、报名时间和联系人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14:00
联 系 人: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 白静
联系电话:0901-6236152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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