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塔城地区乡村振兴局强化十项帮扶措施坚决防止返贫致贫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1-00246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07-27 | |
发文日期 | 2021-07-2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塔城地区乡村振兴局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2021年项目库储备项目505个、涉及资金14.51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273个、投入资金9.15亿元;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195个、投入资金3.83亿元;生产生活条件改善项目23个、投入资金1.27亿元;其他类项目14个、投入资金0.26亿元。
一是大力发展产业帮扶。对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监测对象,支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农副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和庭院经济,大力发展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大力发展电商、光伏、乡村旅游等产业,大力推进消费帮扶,大力发展致富带头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培植龙头、壮大基地、带动农户。目前,实施产业项目35个,涉及资金19043万元、产业基础设施21个,涉及资金4293万元、基础设施类33个,涉及资金8256万元、人居环境整治类13个,涉及资金2191万元。
二是落实金融帮扶。积极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落实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截止6月底,累计贷款18550户、金额55259.34万元。
三是开展稳岗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且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搭建用工信息平台,促进监测对象在卫星工厂(扶贫车间)、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就近就地就业。主动与援疆省市开展对接,加大有序劳务输出力度,促进跨省务工就业,持续推进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行动。目前,实现了脱贫户16285人稳岗就业。
四是安排公益岗位帮扶。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统筹利用公益性岗位,积极协调护林员、护路员、护草员、护水员、护边员、护理员、保洁员、治安协管员等乡村公益岗位,促进就近就地就业。目前累计安置脱贫户3278名公益岗位就业。
五是积极开展健康帮扶。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积极协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接受医疗救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等政策。
六是落实教育帮扶。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进行劝返、送教上门,积极协调落实寄宿制学生补贴政策;积极协调落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助学贷款、享受奖助学金、其他教育补助等政策。
七是认真开展社会帮扶。继续发挥对口援疆、定点帮扶、区内协作等制度优势,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益基金、志愿团队以及驻疆单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测对象的帮扶工作,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结亲联谊活动,帮助监测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八是实施搬迁后续帮扶。实施易地搬迁后扶1个,涉及资金60万元、务工补助1个,涉及资金14万元。对安置区实施全覆盖监测, 积极协调落实搬迁群众子女就学、搬迁群众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政策,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深入开展就业帮扶;积极协调落实搬迁方面涉及到的其他政策;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
九是采取综合保障兜底。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救助、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残疾、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积极协调开展防贫保险试点工作。
十是实施安全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帮扶。投入资金660万元,庭院建设工程,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积极协调落实危房改造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积极协调落实饮水安全提升工程、自来水入户管网改造等政策,确保住房、饮水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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