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
|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11900000002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6-01-19 |
| 发文日期 | 2026-01-1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2025年以来,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及地区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意见>的通知》(塔依委办发〔2023〕20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健全责任机制、提升法治素养、拓宽普法宽度、创新普法方式等方面,推动普法工作向农村、农牧民延伸,将普法工作融入乡村振兴主战场,为塔城地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营造了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现将全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普法工作责任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调整了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2025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25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普法工作计划》,并通过地区行署网站向社会公布《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明晰工作内容,落实责任到岗,构建起“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全体参与”的法治宣传推进机制。
(二)全力谋划部署,落实工作保障。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立足全局谋划,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工作,把普法工作融入到行业监管、执法监督和公共服务各环节。严格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将执法普法经费纳入部门预算。2025年足额保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地区本级现有执法人员23名。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在人员、经费等方面得到充分保障,为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创造条件,凝聚形成普法合力。
二、坚持以学促行,系统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示范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组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1次,常态化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2025年以来,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每周组织学习1部法律法规;主要领导累计讲法治课2次,组织专题研讨2场,邀请地区相关部门专家法治授课4次,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召开农业系统述法大会,组织系统内各单位梳理依法履职问题,累计自查问题28条。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在地区行署网站向社会公布,推动领导干部以学促行、以行践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农业农村局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二)坚持抓住执法人员这个“重点要素”。以提升农业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执法办案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通过视频讲座、网络培训、岗位练兵、执法大比武、案件评查等方式,扎实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全力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2025年以来,地区本级结合线上线下培训和“请进来送出去”等形式,举办依法行政培训、农药监督管理培训、农资打假培训、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种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等专题培训共7期,累计60个学时、覆盖448人次,实现全地区执法人员年培训时间达到60学时以上的目标。严格落实执法监督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组下派县(市),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开展现场执法查办案件指导服务,对每个县(市)实操培训2-3天。地区下派业务指导组对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全覆盖“以练代培”指导10次,有效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抓住党员干部这个“普遍多数”。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组织系统干部参与“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通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安排党章、党内法规政策等内容学习,以典型案例为镜鉴,不断增强系统党员的党规党纪意识和底线思维。2025年以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1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3次。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1名公职律师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审核、负责单位合同审查,案件审查、行政诉讼等工作,累计审查合同35个、规范性文件1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4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个、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个、提出立法调研和法律内容修改建议2个,公开、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地区本级未收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建立落实普法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中共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管理监督服务的暂行规定(试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对加强局属单位监督管理一项重要内容。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以及公务员晋升考核重要内容。同时,积极组织系统内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法规考试,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走在前、作表率。针对2025年系统内新提拔的74名干部,全面开展任前考法,将法治素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文化阵地建设,地区本级建立农业农村法治文化阵地1个,不断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坚持多措并举,拓宽农业农村普法宣传覆盖面
(一)结合日常服务管理,开展常态普法。聚焦法律法规进机关,严格落实《地区农业农村局“法治讲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工作方案》,选派1名业务骨干成为地区“普法讲师团”成员,积极开展涉农普法宣讲。加强基层群众民法典宣传教育,聚焦农资安全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向农民宣传农资管理政策法规,普及农资真假辨别常识,推动经营主体诚信销售农资、放心消费农资、科学使用农资。聚焦技能提升,开展“农业科技下乡”和“农业科技从业人员培训”活动,将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培训内容,组织农业领域专家,采取专题讲座、交流问答、田间地头现场指导等形式,面对面交流解答群众在农业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在推广先进农业技术的同时同步普法,提升农作物种植效益和农民的科学管理水平。2025年以来,培训农业从业人员5100人次,培育高素质农民712人次,得到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和农户广泛好评。聚焦农机安全,开展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将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使用常识纳入培训课程重点内容,2025年以来,举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大型工程机械驾驶操作培训56班次,参训人数达2114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使用常识》等宣传资料,进一步推动普及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农村、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通过地区行署网站向社会公布了《禁渔通告》《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等级信息》《塔城地区本级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情况》等。2025年以来,全地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2364批次,检测结果合格率达99.6%。聚焦“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大力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全地区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687户,发放示范户标志牌956个。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出台了《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1+1+N”工作机制》,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构建起覆盖项目规划、审批、招投标、施工、验收及责任追究等环节的全过程闭环规范管理体系。确保涉农重大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科学有序、长效运行,为保障粮食安全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聚焦“土地延包”工作,开展第二轮土地到期后在延长30年和“村地县管”改革试点工作中,按照《塔城地区重大合同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塔城地区集体耕地合同管理若干措施(试行)》,按照“六必审”原则,聚焦合同期限、承包价格等关键环节,对全地区1.7万余份合同进行审查,推动村集体土地发包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方向迈进。
(二)结合主题活动,开展全员普法。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12.4”国家宪法日与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充分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把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开展普法宣传。深入“访惠聚”工作队开展普法宣传,在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普法宣讲,充分发挥“访惠聚”工作队作用,组织村两委、返乡大学生、老党员在主题党日等活动上,开展交通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讲。
(三)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开展精准普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地区行署网站向社会公布了《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一系列规定,推进行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在执法中普法释法。2025年以来,塔城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共开展执法检查次数4437次,出动执法人员13589人次,查办案件275件,没收违法所得31.3352万元,没收违法货物货值9.29709万元,行政处罚47.2451万元。通过在执法全过程主动开展普法宣传,把履职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2025年荣获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团体三等奖;
四、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农业农村普法认知度
(一)开展以案释法,提高普法影响力。建立农业农村系统以案释法案例库,在地区行署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积极向自治区选送典型案例。2025年办理的3起农资案件案卷被自治区选为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宣传,不断强化服务,提高普法成效。按照司法局的统一要求,塔城地区农业农村系统报送普法案例2起,为普法工作积累丰富实践素材。
(二)依托大众媒体,提高普法针对性。聚焦粮食安全、农业产业发展、承包地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各县(市)、乡镇充分用好宣传栏、标语横幅,电子屏幕、法治讲座等常见宣传模式开展宣传,并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微信公众平台、电视台节目等媒体优势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解读涉农政策。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举行农业农村新闻发布会,并现场解答记者提问,有效提升农业农村宣传力。积极开展“三微”普法宣传,制作了渔业法治宣传微视频,以“三微”普法形式让法治治理理念更接地气,切实提升依法治理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下一步,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持续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学法、用法、普法有机融合,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为全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支撑与保障。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