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时间:2022-06-08 点击:
索 引 号 68270107-3/2022-00323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2-06-08
发文日期 2022-06-08 有效性 文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塔地农(农机)简罚[2022]1号

马建国无证驾驶拖拉机案件

马建国

622922197006050532


无证驾驶拖拉机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处理结果:当场处罚100元(壹佰元整)。
当事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立即当日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5月27日

2

塔地农(肥料)罚〔2022〕2号

塔城市天丰农资经销部
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靳二树

92654201MA77P3YD31

靳二树

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之规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给予警告;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4月27日

3

塔地农(肥料)
罚〔2022〕3号

塔城市稼兴农资有限公司塔城三分公司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樊水莲

91654201313440111L

樊水莲

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之规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给予警告;
2.并处罚款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4月27日

4

塔地农(肥料)罚〔2022〕4号

乌苏市车排子镇裕心诚农资
店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葛洪山

92654202MA782B382P

葛洪山

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之规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给予警告;
2.并处罚款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4月28日

5

塔地农(肥料)罚〔2022〕5号

乌苏市利农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梁兴艳

91654202761145976X

梁兴艳

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之规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给予警告;
2.并处罚款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4月28日

6

塔地农(肥料)罚〔2022〕7号

乌苏市甘河子镇天盛荣农资经销部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刘玉萍

92654202MA7825LN3E

刘玉萍

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之规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给予警告;
2.并处罚款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4月28日

7

塔地农(肥料)罚〔2022〕8号

乌苏市哈图布呼镇利沃农资部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孙强强

92654202MA79FD4MOA

孙强强

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之规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给予警告;
2.并处罚款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5月10日

8

塔地农(肥料)罚〔2022〕10号

乌苏市利农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哈图布呼镇第六经销部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闫静钢

916542020620507832

闫静钢

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之规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给予警告;
2.并处罚款11995.00元(大写:壹万壹仟玖佰玖拾伍元整)。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5月10日

9

塔地农(肥料)罚〔2022〕15号

沙湾县金沟河镇李新华种子经销部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李新华

92654223MA778H5Q02

李新华

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之规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给予警告;
2.并处罚款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5月11日

10

塔地农(肥料)罚〔2022〕16号

沙湾县新疆百仕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魏永新

91654223MA78BW2C5G

魏永新

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之规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给予警告;
2.并处罚款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4月28日

11


塔地农(肥料)罚〔2022〕17号

沙湾县四道河子镇万氏种业经销部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周文霞 92654223MA7A4WN47U

周文霞

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产品一案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之规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给予警告;
2.并处罚款3500.00元(大写:叁仟伍佰元整)。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4月28日

12 塔地农(种子)罚〔2022〕11号 乌苏市天丰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备案种子案 李子英 91654202MA775J8D2K

李子英

未按规定备案种子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五款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三)涂改标签的;(四)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参照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
2.并处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4月28日

13 塔地农(种子)罚〔2022〕13号 乌苏市金大地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的棉花种子一案 王远明 92654202MA7825LN3E

王远明

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的棉花种子一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三)涂改标签的;(四)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参照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
2.处以5000元(伍仟元)罚款。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4月28日

14 塔地农(种子)罚〔2022〕14号 沙湾县金沟河镇李新华种子经销部未按规定备案的棉花种子一案 李新华 92654223MA778H5Q02

李新华

未按规定备案的棉花种子一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五款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三)涂改标签的;(四)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参照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
2.处以2000元(贰仟元)罚款。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4月28日

15 塔地农(种子)罚〔2022〕18号 沙湾县四道河子镇万氏种业经销部未经审定的“7568”玉米种子一案 周文霞 92654223MA7A4WN47U

周文霞

未经审定的“7568”玉米种子一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之规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责令停止经营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7568”玉米种子行为;
2.没收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7568”玉米种子;
3.并处罚款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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