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N”工作机制》(塔地农领字 〔2025〕2号)内容的通知
时间: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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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22700000008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6-02-27 |
| 发文日期 | 2026-02-2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针对《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N”工作机制》(塔地农领字〔2025〕2号)内容,经2025年试行,现对文件内容进行调整,作出如下修改:
将《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N”工作机制》中,附件2《塔城地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内容中,“三、工作措施(八)明确全产业链”第3行“培育2-3家核心企业”更改为“培育2家以上核心企业”。
附件:塔城地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202602271927147024.docx
中共塔城地区委员会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