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法规条例
2024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10800000008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5-01-08 | |
发文日期 | 2025-01-0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2024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积极推进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调整了地区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制定《2024年地区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明晰工作内容,落实责任到岗;切实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常态化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和工作重点,2024年组织开展学习17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1次,主要领导带头参学“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并开展法治授课2场次。
(二)强化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将加强地区农业农村局系统内部监督管理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印发了《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例会制度(试行)》《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小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10个。严格落实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了1名公职律师,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审核、负责单位合同审查,案件审查、行政诉讼等工作,年内审查农业农村系统合同15个,对2个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对2个法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三)强化规范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大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招录执法人员2名,地区本级现有执法人员30名,在执法人员和经费等方面得到充分保障。开展以案释法,建立农业农村系统以案释法案例库,在地区行政公署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塔城地区农业综合执法典型案例》。深化培训,通过视频讲座、网络培训、岗位练兵、执法大比武、案件评查等方式,扎实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举办了两期执法培训班,全地区培训人员100人次。成立行政执法综合指导组下派县(市)发挥“传帮带”作用,开展现场执法查办案件指导服务活动,每个县(市)实操培训不少于2-3天,截至目前,地区下派业务指导组对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全覆盖“以练代培”指导10次,切实有效的解决县(市)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执法力度,提升治理效能。开展联打联动,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主体、重点违法行为,积极与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公安、市监制定《塔城地区肉制品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工作推进方案》,加强动物检疫、畜禽屠宰、牛羊养殖“瘦肉精”专项执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深入开展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等重点领域执法行动,全地区开展执法检查4055次,出动执法人员13299人次,检查经营场所6468家,查办农业领域违法案件440起,行政处罚金额33.5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7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5.35万元。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2024年地区本级1个案卷被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评为全区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塔城市1起案件入选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
(五)强化矛盾调解,提升群众满意度。建立农资市场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充分发挥新疆政务服务网、12345热线、新闻媒体等作用,强化监督。2024年地区本级共接到农业农村厅转办县(市)信访案件4件,均得到妥善解决。新疆政务服务网市民反映问题1起,均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处理完成。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各县(市)均成立了农村土地仲裁调处领导委员会,聘用不少于20人的仲裁员,积极参与到农村土地纠纷工作,今年以来,全地区共发生88起土地纠纷,其中乡村调解80起,仲裁委员会调解8起,确保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六)强化法治宣传,提升法治素养。坚持以学促行,系统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制定《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学法工作计划》《塔城地区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干部学法制度,组织系统干部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组织干部参加民法典,“学法达人月月赛”等活动,积极参加民法典专题无纸化学法考试。今年组织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2次法律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 逢九必讲”法治培训11次,通过学习和培训提升了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能力。扎实推动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充分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宪法法律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设立现场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册等方式,把普法融入依法治理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2024年全地区共开展活动59场次,进村入户205村2043户,发放宣传材料0.952万份,制作展板30个,张贴悬挂标语、横幅41条(次)。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截至目前,全地区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424户,发放示范户标志牌976个。每个行政村均完成2个以上示范户培育的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农业、畜牧、渔业、农机、农产品等多个领域,现行的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多达401部,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掌握还不够。
(二)普法宣传效果还有待提高。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内容不够丰富,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对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没有做到“多层次、全覆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交叉互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活动;大力开展岗位练兵,通过请“进来”,送“出去”,举办“线上线下”培训班,实地指导等方式对全地区执法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升执法理论水平。
(二)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紧盯春耕备耕、三夏生产、秋冬种等重点时点,围绕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重点专项加大执法力度,对媒体曝光、投诉举报、日常巡查等发现的线上线下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形成高压震慑。同时强化与新媒体有效沟通,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澄清事实,化解舆情。
(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执法程序中。加大以案普法力度,结合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指导和服务,促进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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