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法规条例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30100000031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4-03-01 | |
发文日期 | 2024-03-0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2023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了积极成果。现将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加强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我局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为重要研究议题,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2次。主要负责人积极撰写述法报告,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25次,年内组织了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主要领导年内讲法治课2次,并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真正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及时修改完善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提升治理能力。
加强了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严格决策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严格落实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了1名公职律师,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审核、负责单位合同审查,案件审查、行政诉讼等工作,年内审查农业农村系统合同12个,给地区农业农村局12个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对1起重大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对3个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并作为局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23年3月我局再次对农业系统地县两级的权责清单经梳理清查和比对确认,现有行政权力事项 329项,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 269 项,行政强制 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 1项,行政检查 16 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利3项。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对接规范,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农业行政许可的情况。持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积极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使涉及我局的依法申请事项100%实现一个窗口办结和网上可办。同时,不断提升行政效率,简化办事流程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地区级别办理的2个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从最初的20天缩减到7天。扎实做好地区级许可事项下放工作,能下发的全部下放到县级。
(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努力推动法律实施行稳致远
制定了《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信息公示全面及时。地区农业农村局设置政策法规科,配备取得司法考试资格的专业审核人员,重大执法决定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执法支队26名执法人员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上岗执法。落实《自治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指导下级部门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使用培训。
2023年地区支队出动执法人员102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门店(企业)947店(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6份,办理农资违法案件12起。其中:种子案件5起、肥料案件2起、农机案件2起,农药案件4起.行政处罚金额29.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2.8713万元,没收非法财物货值50.0175万元,2023年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案件数量占地直部门办案总数的45%。2023年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个种子案件入选农业农村部2023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典型案例;荣获“全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团体第三名和“个人风采奖”;同时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评为2023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五)强化普法宣传,推进全民普法守法
全体干部职工利用新疆干部网络在线平台、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网络平台,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参加法宣在线学法考法人员达到全覆盖。今年对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2次法律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 逢九必讲”法治培训25次,通过学习提升了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能力。12月20日,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在塔城市人民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我局结合“八五”普法,通过印发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咨询点、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和农资打假识假辨假知识。今年以来,充分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宪法法律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咨询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把普法融入依法治理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全地区共开展各类宣传31场次,参加宣传执法人员126人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标语海报2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11条。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截至目前,全地区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631户,发放示范户标志牌538个。每个行政村均完成每村2个示范户培育的任务。
(六)认真接访接诉,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充分发挥网上信访服务平台、12345热线等平台、新闻媒体等作用,强化监督。我局高度重视涉农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坚持有诉必接,接后必查,解矛盾纠纷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今年以来地区本级共接到信访局转办县(市)信访案件3件,均得到妥善解决。12345智慧管理平台接到投诉2起,均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处理完成,群众满意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律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是法治工作思维还不够开阔、形式还不够新颖,用法意识欠缺,干部解决问题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在提升干部法治工作成效、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是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有待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支队受执法专业人才短缺等因素影响,农业执法的覆盖面不足。
三是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手段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创新性、针对性不足,宣传成效打折扣,宣传手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普法。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在落实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前提下,切实强化对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提升学法普法效果,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逐步养成恒定的法律思维和法治工作方式,做到依法依规办事,积极主动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养。注重培训和学习,认真组织好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做好新增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证工作,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宣传活动等形式,普及涉农领域法律知识,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警示教育,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强说服教育工作。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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