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年秋季乌苏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1-00378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08-17 | |
发文日期 | 2021-08-17 | 有效性 | 文号 |
为切实加强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有效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完成一年级、七年级标准班额的招生任务,根据自治区要求及地区工作部署,特制定乌苏市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
二、报名地点
城区各学校报名接待处。
三、报名对象
1.一年级: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七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四、招生原则
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学位安排原则及办法
非寄宿类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城区就读须为: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内实际居住。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在划定学位区域内按照“房户居一致类”、“优待类”、“其他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录满后由片区所在学校登记相关信息,教科局协调至相对就近学校解决入学。“寄宿类”初中新生按照分配到相应学校就读。
(一)房户居一致类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乌苏市户籍,并且在一个户口簿上(或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能提供其他材料证明相互关系的);
2.户主(监护人)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公租房合同)权属人相同;
3.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公租房合同)地址一致
满足以上条件即为“房户居一致”。以住房地址为准分配学位。
(二)优待类需满足以下条件: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疆干部子女、内调干部人员子女(符合其一即可)。
2.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满足以上条件即为“优待类”。以居住地址为准分配学位。
(三)其他类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城区租赁房屋居住、借住亲人房产居住(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姨舅等亲人);
2.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满足以上条件即为“其他类”。以居住就近或相对就近学校分配学位。
(四)寄宿类需满足以下条件:
所在乡镇无中学,城区无住房,按照分配在城区初中学校寄宿就读。
六、报名需携带的证件
(一)户口簿:
入学报名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二)房屋产权证:
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公租房合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不提供;
(三)居住证明:
居住证明上必须写清楚监护人及学生的居住情况且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
(四)预防接种证:
小学入学需配合提供适龄儿童(少年)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各类疫苗须按时接种)。
七、报名须知
符合城区一年级、七年级招生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相应材料与所在区域学校联系进行报名登记,由学校进行资料验证和审核,并在学校公示栏公布录取名单,请按照相应时间进行报名登记和报到注册。
八、招生工作流程
信息采集→学校初验学位申请资格→材料审核→统筹学位→公布名单→新生报到。
九、其它事项
(一)房屋产权证性质:
必须为住宅,房产必须为房屋登记机关有登记备案、资料可查。
(二)超出招生计划的处理方式:
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的招生计划,由片区所在学校登记,教科局协调至相对就近学校解决入学。
(三)塔城地区教育局阳光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901-6222325,0901-6222003,
(四)乌苏市教科局阳光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992-8520655,0992-8502757
附件:
1.2021年乌苏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情况
2.2021年乌苏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初始年级招生计划
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5日
附件1:
2021年乌苏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情况
一、市直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1、第一小学招生范围:青岛路以东、信江路以南、铁路线以北区域,另外:①信江路以北的热电家苑、观景台小区、盛世名门小区、汇福园小区内的适龄儿童为第六中学小学部和第一小学双学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就学学校。②第二小学学区因辖区内学位不足,第二小学区域内优先接受“房户居一致类”“优待类”的适龄儿童,不符合“房户居一致类”“优待类”的适龄儿童划入第一小学双学区。
2、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北京路以东、青岛路以西、海河路以南、铁路线以北区域内适龄儿童全部入第二小学就读。(第五小学区域内淮河路以南与第二小学是双学区;八十四户乡新兰干买里村(海河路以南,泄洪沟东侧)是第二小学与第七小学双学区;第二小学学区因辖区内学位不足,第二小学区域内优先接受“房户居一致类”“优待类”的适龄儿童,不符合“房户居一致类”“优待类”的适龄儿童划入第一小学双学区。
3、第三小学招生范围:塔里木河西路以北,乌鲁木齐北路至五道桥以西区域的适龄儿童入第三小学就读。(其中本区域内:①大江水榭、西戈壁是第五小学双学区。②塔里木河西路以北,伊犁河路以南,郑州路以东是第三小学与第四小学双学区)。
4、第四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乌鲁木齐南路南延至自来水公司水场以东、塔里木河东路以南、北京路以西区域适龄儿童入第四中学就读(海河路以北区域中仅含清华园)。因辖区内学位不足,第四中学小学部区域内优先接受“房户居一致类”的适龄儿童,不符合“房户居一致类”的适龄儿童划入第四小学双学区。
5、第四小学招生范围:乌鲁木齐北路以东、泄洪沟以西、塔里木河东路以北区域以及乌鲁木齐北路以东、泄洪沟以西、塔里木河东路以南、海河路以北区域(除清华园)、八十四户乡兰干买里村(人民医院周边)区域内适龄儿童入第四小学就读。另外:①第四中学区域内租房的适龄儿童划入第四小学双学区;②第三小学区域内大江水榭、西戈壁、其格勒克村外的适龄儿童全部划入第四小学双学区。③八十四户乡兰干买里村(人民医院周边)为第四小学和第七小学双学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就学学校。
6、第五小学招生范围:乌鲁木齐南路南延至自来水公司水场以西,塔里木河西路以南区域内适龄儿童全部入第五小学就读。另外:①第三小学区域内的大江水榭、西戈壁的适龄儿童划入第五小学双学区;②第五小学区域内,乌伊公路以南的适龄儿童划入第二小学双学区。
7、第六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青岛路以东,海河路以南、信江路以北区域及深圳路以东、塔里木河东路以南区域内适龄儿童入第六中学小学部就读。另:信江路以北的热电家苑、观景台小区、盛世名门小区、汇福园小区内的适龄儿童为第六中学小学部和第一小学双学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就学学校;锦绣华庭小区的起始年级适龄儿童为第七小学和第六中学小学部双学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就学学校。
8、第二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铁路线以南(不含物流园小区)的适龄儿童入第二中学小学部就读。
9、第七小学招生范围:泄洪沟以东、海河路以北区域(不含深圳路以东、塔里木河东路以南区域)适龄儿童入第七小学就读。部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本学区就读。另外:八十四户乡兰干买里村(人民医院周边)为第四小学和第七小学双学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就学学校。
二、市直初中招生范围
1、第二中学:铁路线以南区域(物流园小区除外)、西片区乡镇学校(西大沟镇中心学校、甘河子镇中心学校、百泉镇中心学校、吉尔格勒特乡中心学校、夹河子乡中心学校、九间楼乡中心学校)适龄少年入第二中学就读。另:第二中学接纳皇宫、石桥、车排子、甘家湖、古尔图适龄少年就读。
2、第三中学:乌鲁木齐路以西、塔里木河西路以南区域及南区物流园小区的适龄少年入第三中学就读;东片区乡镇(包括:西湖镇中心学校、头台乡中心学校)适龄少年入第三中学就读;郑州北路以西、伊犁河路以南、塔里木河西路以北区域内的龄少年划入第五中学双学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就学学校。
3、第四中学:天津路以西、塔里木河东路以南、乌鲁木齐路南延至自来水公司水厂以东区域内的适龄少年入第四中学就读;兰干买里村、明珠小区与第五中学双学区,卓越康城、明盛嘉苑、四季花城、瑞邦丽景四个小区与第六中学双学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就学学校。
4、第五中学:塔里木河西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少年入第五中学就读,郑州北路以西、伊犁河路以南、塔里木河西路以北区域内的适龄少年划入第三中学双学区,兰干买里村、明珠小区与第四中学双学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就学学校。另:①八十四户乡学校部分小升初的适龄少年划入第五中学双学区;②第五中学可接纳皇宫、车排子、石桥小升初部分寄宿适龄少年就读。
5、第六中学:天津路以东、塔里木河东路以南、铁路线以北区域适龄少年入第六中学就读;卓越康城、明盛嘉苑、四季花城、瑞邦丽景四个小区与第四中学双学区。另:①八十四户乡学校部分小升初的适龄少年划入第六中学双学区;②第六中学可接纳皇宫小升初部分寄宿适龄少年入城区就读。
附件2:
2021年乌苏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初始年级招生计划
序号 | 学校 | 一年级拟招生人数 | 七年级拟招生人数 | 释放寄宿生床位数 | 备注 |
1 | 第一小学 | 340 | |||
2 | 第二小学 | 265 | |||
3 | 第三小学 | 250 | |||
4 | 第四小学 | 300 | |||
5 | 第五小学 | 300 | |||
6 | 第七小学 | 150 | |||
7 | 第二中学 | 100 | 400 | 290 | |
8 | 第三中学 | 280 | 60 | ||
9 | 第四中学 | 180 | 480 | ||
10 | 第五中学 | 700 | 370 | 包含内初班 | |
11 | 第六中学 | 200 | 480 | 50 | |
合计 | 2085 | 2340 | 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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