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

塔城地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10-13 点击:
索 引 号 68270107-3/2020-00084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0-10-13
发文日期 2020-10-13 有效性 文号


 

 

根据自治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各级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更好的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到2022年,全地区7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完成创建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推进。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目标考核、绩效评价,在理念、政策、教育、行为等多方面共同发力,形成多方联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创建推进机制。

(二)广泛参与。坚持整体推进、全员参与,引导和推动创建对象广泛参与创建行动,整体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三)突出重点。坚持聚焦示范单位和重点用能单位,逐步推进以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支撑,集中统一管理为方向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按步骤、有计划的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四)分类施策。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根据创建行动方案,结合全地区实际分级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三、创建对象

全地区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四、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各单位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人员和职责,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

(二)推行绿色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推广高效照明,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

(三)规范财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会议、差旅、培训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落实公务接待用车、用餐、住宿的规定和标准,提倡节俭高效。

(四)加强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和办公用房建设、维修节能改造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五)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处理。

(六)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创建安排。全地区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全员创建,2020-2022年,分三年时间全区7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按照30%、20%、20%的比例,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任务。

(二)创建时限。每年3月1日前,创建单位申报,每年12月1日前,面完成本年度创建任务目标(2020年申报工作延长至6月5日,12月30日前完成创建任务)。

(三)申报推荐。各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本级发改、财政部门提前谋划,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基础较好、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申报单位列为创建单位,填报《节约型机关创建备案表》(附件2),并编制创建实施方案至地区局审核。地区本级创建单位的申报和初选工作,由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

(四)评价验收。各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定期开展创建工作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并组织相关单位对创建单位进行评价验收,地区本级创建单位评价验收由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每年11月底前,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自治区发改、财政等部门对各地(州、市)节约型机关创建情况进行抽验。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党政机关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对不能按时完成创建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创建资格,并在全疆范围内通报。

(五)绩效评价。地区关事务管理局将逐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推行构建“管理节能、行为节能、技术节能”三位一体相结合的创建模式,以制度为基础推进创建单位节能工作规范建设,以技改为支撑提升创建单位节能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的重点用能单位必须完成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各项指标,且年度考核等级为完成及以上等级;其他党政机关必须完成上一年度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人均能源消耗、人均水资源消耗强度指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节约型机关创建是,是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各县(市)党委和政府支持,推动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政府绩效考核及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稳步推进。

(二)扎实有效推进。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摸清单位底数,明确时间节点,对创建工作开展跟踪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强部门联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发改委和财政部门,加强对本级及县(市)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监督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确保创建工作进度。

(四)抓好宣传教育。大力弘扬节俭文化、绿色文化,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加强总结提炼,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积极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组织节能宣传周、节能宣传月专题宣传活动和以节约能源资源为主题的科普活动,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牢节约意识,养成节约习惯,掌握节能环保技能,让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办公方式得到普遍推广,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全面形成。

 

 

附件:1.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工作流程图

2.2020年度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备案表

3.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

4.地直部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创建名单


附件1

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工作流程图

 

 












     

备注:自治区区本级党政机关全员创建并开展自评,自评结果直接报送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本级创建单位初选、评价验收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


 


附件2

2020年度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备案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是否是合署办公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总建筑面积(m2


用能人数


年综合能源消耗量(千克

标煤)

2018年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


2019年


人均能耗下降率


年水消耗量(吨)

2018年


人均水耗下降率


2019年


单位基本情况:(300字以内)

 

 

创建工作开展情况:(500字以内)

 

 

 

 

 

创建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1000字以内)

 

 

 

 

 

 

 

 

 

 

 

 

 

 

审核意见: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印)

 

 

发展改革委(印)

 

财政部门(印)









附件3

 

 

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5月


 

说 明

 

一、为贯彻落实国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的评价对象为单个的党政机关或多个党政机关的合署办公区。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本标准的评价指标总计100分。包括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制度体系、推行绿色办公、规范财务接待管理、加强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宣传教育。

四、节约型机关应满足以下要求:

1.重点用能单位必须完成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各项要求,且年度考核等级为完成及以上等级;

2.其他党政机关必须完成上一年度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人均能源消耗、人均水资源消耗强度指标;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评价总得分≥80分。

五、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量(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公务用车能源消耗量)/建筑面积

人均能源消耗量(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

人均水资源消耗量(吨/人·年)=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水人数

计算上述指标时,能源资源消耗总量采用开展评价上一自然年度的累计数据,能源消耗折标煤系数按当量热值折算。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人均用水下降率指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人均用水比上年的下降比率。

用能用水人数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计算。

 


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指标

序号

单元

项目

评分要求

评分规则

分值

1

强化

目标

管理

节约能源资源目标管理

完成能源资源量化

指标

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完成上一年度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人均能源消耗、人均水资源消耗强度指标。

10

 

2

 

 

完善

制度

体系

21分)

 

管理机构

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

1)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得3分;

2)本年度单位领导班子或组织机构专题研究节能工作2次以上(含)的,得2分;2次以下的,得1分;未开展此项工作的不得分;

3)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得2分。

7

管理制度

制定并实施合理的节约能源资源规章制度

1)制定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并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2分;

2)制定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定额管理、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绿色消费以及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等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制度,制定1项得0.5分,累计最高得2分。

3)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得2.5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直接得分。

6.5

能源计量

根据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合理实行能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

1)实现能源消耗分户、分区或分楼栋计量,得1分;

2)实现用电分项计量,包括对中央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和插座用电等主要用电分项计量,得1分;

3)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包括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安装使用地点、测量对象等),得1分。

3

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和公示

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定期报送能源资源消费状况,数据真实、完整;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费情况

1)有上一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得1分;

2)有上一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分析报告,得1.5分;

3)根据上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求,上一年度定期报送能源资源消费状况,数据真实、完整,得1分;

4)每半年或每季度至少公示一次能源资源消费情况,得1分。

4.5

3

推行

绿色

办公

24分)

推进无纸化办公

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采取节约纸张措施

1)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得1分;

2)制定推行纸张双面打印和无纸化办公相关制度,得1分;

3)制定采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的措施,得1分。

3

3

推行

绿色

办公

24分)

采光和

照明

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公共场所合理采用智能控制措施

1)采取充分利用自然采光的措施,得2分;

2)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得2分;

3)公共区域合理采用分时分区控制、声光感应控制等智能控制措施,得2分;

6

行为节能

推行节约行为模式

1)设置办公设备节电、随手关灯、减少使用电梯、节约用水等节约行为提醒标识,每项得1分,满分3分;

2)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的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得3分;

6

节水器具

使用节水型器具

使用节水型器具,采取有效节水管理措施,得3分。

3

绿色出行

采取鼓励绿色出行的措施

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方式,得3分;

3

绿色采购

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

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得3分;

3

4

规范

财务

接待

管理

5分)

财务管理

制定财务相关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1)严格执行会议、差旅、培训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无违规使用经费现象发生,得2分;

2)连续两年“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得1.5分。

3.5

公务接待

落实公务接待用车、用餐、住宿规定

1)国内公务接待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根据接待对象人数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得0.5分;

2)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1/3,得0.5分;

3)安排接待对象入住与职级对应的房型,不得超规格安排,得0.5分。

1.5

5

加强

办公

用房

和公务用车

管理

8分)

办公用房管理

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备标准

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办公用房资源,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得2分。

2

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维修节能改造工作要求

新建及改扩建的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达到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要求,得2分。

2

5

加强

办公

用房

和公务用车

管理

8分)

公务用车

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按照编制和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得2分。

2

加强公务用车

使用管理

实行单车油耗核算,建立统计台账,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老旧汽车,得1分。

1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得1分。

1

6

实行

生活

垃圾

分类

22分)

 

 

源头减量

采取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

1)采取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设置节约粮食提醒标识,得2分;

2)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得1分;

3)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得1分。

4

分类投放

垃圾投放点张贴指南及投放准确率

1)办公区域以生活垃圾四分类为基本类型,合理配置四分类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得4分;

2)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得3分;

3)干部职工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做到餐厨垃圾100%单独投放,得3分。

10

分类收运

垃圾分类收运规范统一

1)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得2分;

2)可回收物统一回收,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得2分;  3)餐厨垃圾按属地要求规范处置,得2分;

4)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账,得1分,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得1分。

8

7

开展

宣传

教育

10分)

宣传实践

大力弘扬节俭文化、绿色文化,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或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做法

1)本年度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得2分;

2)本年度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得2分;

3)近2年通过新闻媒体或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做法或案例,自治区级以上每次得1分,自治区级以下的每次得0.5分,满分2分。

6

教育培训

积极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节能培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节能知识或岗位培训

1)本年度积极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节能培训,每次得0.5分,满分1分;

2)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得1分;

3)定期举办面向干部职工的绿色、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每次得1分,满分2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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